湖南高速郴州电商物流园项目工程勘察设计第1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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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速郴州电商物流园项目(项目名称)工程勘察设计第1标段 (服务名称)招标公告
投标截止
:2021年11月3日9:00
开标
:同投标截止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高速郴州电商物流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呈批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高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高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第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高速郴州电商物流园项目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郴州电商物流园位于郴州市北湖区郴州大道与冲口路交叉路口西南侧,东至晨曦路(原景轩路)规划路、北至郴州大道,靠近五岭商圈,距离:郴州市政府约3公里;郴州西站约6.6公里;郴州机场(在建)约19公里。
2.3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总计170.94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5560㎡,项目的战略定位为:打造郴州现代物流基础服务平台节点,形成以快递、快运集运分拨、现代城市配送中心为主体、配套服务为辅助的综合性物流港,成为湖南高速郴州地区物流产业布局的战略节点,发展现代服务体系的湖南南部地区的承载平台。基于项目的整体定位及项目的土地边界、周边道路规划情况,本项目根据功能定位和规划原则的要求,将规划建设城市集运分拨中心、现代城市配送中心、沿街配套设施三个部分。
2.4 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总图和单体建筑设计、绿化设计、概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清单预算编制、招标上限价编制,配合工程决算工作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施工服务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的报规报建相关协调和配套工作。
(2)勘察部分: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初勘、详勘等),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5 设计内容要求:总平面布置图、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防雷、节能、装饰装修设计、智能系统(包括且不限于安防监控、停车诱导、路网信息传送及交通指引等)、专项深化设计(含边坡支护、亮化等)、车坪道路及交安工程标志标线等。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其中设计(含勘察)阶段为60个日历日。
2.6.1 方案优化完善阶段:方案设计优化完善,中标后8个日历日内完成中标方案的优化及完善(含方案效果图),并取得招标人认可。
2.6.2 初步设计阶段:根据确认的方案12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应概算,配合招标人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并配合招标人办理建设规划许可等相关行政审批流程;
2.6.3 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批复通过后4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配合发包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及相关报建工作;向招标人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预算、工程量清单、清单预算,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及预算的批复及施工招标技术文件的编制;
2.6.4 勘察按设计进度要求同步完成,向招标人提交地质勘查报告;
2.6.6 后续设计服务阶段: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安排提供设计服务,包括不限于设计交底、图纸答疑、招标上限价编制、配合工程决算工作、设计变更,解决处理现场技术方案问题,参与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
2.7 质量标准:应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和本项目相关要求。(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其他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投标截止
开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高速郴州电商物流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呈批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高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高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第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高速郴州电商物流园项目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郴州电商物流园位于郴州市北湖区郴州大道与冲口路交叉路口西南侧,东至晨曦路(原景轩路)规划路、北至郴州大道,靠近五岭商圈,距离:郴州市政府约3公里;郴州西站约6.6公里;郴州机场(在建)约19公里。
2.3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总计170.94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5560㎡,项目的战略定位为:打造郴州现代物流基础服务平台节点,形成以快递、快运集运分拨、现代城市配送中心为主体、配套服务为辅助的综合性物流港,成为湖南高速郴州地区物流产业布局的战略节点,发展现代服务体系的湖南南部地区的承载平台。基于项目的整体定位及项目的土地边界、周边道路规划情况,本项目根据功能定位和规划原则的要求,将规划建设城市集运分拨中心、现代城市配送中心、沿街配套设施三个部分。
2.4 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总图和单体建筑设计、绿化设计、概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清单预算编制、招标上限价编制,配合工程决算工作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施工服务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的报规报建相关协调和配套工作。
(2)勘察部分: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初勘、详勘等),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5 设计内容要求:总平面布置图、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防雷、节能、装饰装修设计、智能系统(包括且不限于安防监控、停车诱导、路网信息传送及交通指引等)、专项深化设计(含边坡支护、亮化等)、车坪道路及交安工程标志标线等。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其中设计(含勘察)阶段为60个日历日。
2.6.1 方案优化完善阶段:方案设计优化完善,中标后8个日历日内完成中标方案的优化及完善(含方案效果图),并取得招标人认可。
2.6.2 初步设计阶段:根据确认的方案12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应概算,配合招标人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并配合招标人办理建设规划许可等相关行政审批流程;
2.6.3 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批复通过后4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配合发包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及相关报建工作;向招标人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预算、工程量清单、清单预算,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及预算的批复及施工招标技术文件的编制;
2.6.4 勘察按设计进度要求同步完成,向招标人提交地质勘查报告;
2.6.6 后续设计服务阶段: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安排提供设计服务,包括不限于设计交底、图纸答疑、招标上限价编制、配合工程决算工作、设计变更,解决处理现场技术方案问题,参与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
2.7 质量标准:应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和本项目相关要求。(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其他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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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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