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投递环节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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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投递环节外包项目招标公告(包14重新招标)
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投递环节外包项目(第八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投递环节外包项目(第八次)
包14:徐汇西片区域及长宁东片区域
2、招标编号:注册后查看
3、项目概述:投递环节外包
4、招标内容:
(1)上海邮政各区分公司投递环节外包服务,包括普邮道段(报刊、信函、印刷品等)的投递和包快业务(快递包裹、标准快递、同城商务件等)的投递,服务期限为期两年。
(2)作业内容包括邮件接卸、扫描勾核、分拣码堆、扫描下段、外部投递揽收、信息反馈、归班处理、投诉处理。
(3)本项目分为24个包(本次招标为其中1个包),每个包的区域范围和业务量详见招标文件,业务量系依据以往年度数据推算,招标人不对此作任何承诺,最终按实际发生数进行结算。
(4)每包选综合排名前两名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为主选供应商签订外包服务合同,第二名为备选供应商签订备选合同,当主选供应商发生有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时,由备选供应商接续履行合同。
(5)允许投标人兼投。同一投标人在超过4个包中排名第一,则优先选择序号靠前的包中标。主选供应商,同一投标人在包1、2、4、5不能兼中,包3、9、20不能兼中,包6、11不能兼中,包8、13不能兼中,包12、17不能兼中,包14、19不能兼中,包15、16不能兼中,包21、22不能兼中,合计最多可以兼中4个包。备选供应商,不受兼中的限制。
对兼中的限制适用于本项目的第一次招标、第二次招标及以后各次的招标(如有),例如:
主选供应商,同一投标人在包1、2、4、5不能兼中,如第一次招标已在包2成为第一中标人(主选供应商)的,参加第二次招标将不再推荐为包1、4、5的第一中标人,以此类推。
合计最多可以兼中4个包,如第一次招标已有1个包成为第一中标人(主选供应商)的,参加第二次招标最多只能兼中3个包,以此类推。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税率为6%的“外包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3)具有从事业务外包、劳务外包、服务外包的经营范围和相应的专业资质,至少具备一个2017年以来的业务外包项目同类业绩(合同履行已满一年
,年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需提供外包服务合同、一年的结算清单及发票作为证明)。
(4)具有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和管理队伍,具有抗风险能力和质量保障能力,具有现场管理的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合同履行能力。
(5)具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实操经验和化解劳动争议风险的能力,拥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及获取渠道,能够依法合规提供服务。
(6)投标人最近三年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打印页面)。
(7)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不存在下列情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1
至2021年9月2
,每天
9时至11时,
13时至16时(北京
,双休、节假日除外),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投递环节外包项目(第八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投递环节外包项目(第八次)
包14:徐汇西片区域及长宁东片区域
2、招标编号:注册后查看
3、项目概述:投递环节外包
4、招标内容:
(1)上海邮政各区分公司投递环节外包服务,包括普邮道段(报刊、信函、印刷品等)的投递和包快业务(快递包裹、标准快递、同城商务件等)的投递,服务期限为期两年。
(2)作业内容包括邮件接卸、扫描勾核、分拣码堆、扫描下段、外部投递揽收、信息反馈、归班处理、投诉处理。
(3)本项目分为24个包(本次招标为其中1个包),每个包的区域范围和业务量详见招标文件,业务量系依据以往年度数据推算,招标人不对此作任何承诺,最终按实际发生数进行结算。
(4)每包选综合排名前两名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为主选供应商签订外包服务合同,第二名为备选供应商签订备选合同,当主选供应商发生有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时,由备选供应商接续履行合同。
(5)允许投标人兼投。同一投标人在超过4个包中排名第一,则优先选择序号靠前的包中标。主选供应商,同一投标人在包1、2、4、5不能兼中,包3、9、20不能兼中,包6、11不能兼中,包8、13不能兼中,包12、17不能兼中,包14、19不能兼中,包15、16不能兼中,包21、22不能兼中,合计最多可以兼中4个包。备选供应商,不受兼中的限制。
对兼中的限制适用于本项目的第一次招标、第二次招标及以后各次的招标(如有),例如:
主选供应商,同一投标人在包1、2、4、5不能兼中,如第一次招标已在包2成为第一中标人(主选供应商)的,参加第二次招标将不再推荐为包1、4、5的第一中标人,以此类推。
合计最多可以兼中4个包,如第一次招标已有1个包成为第一中标人(主选供应商)的,参加第二次招标最多只能兼中3个包,以此类推。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税率为6%的“外包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3)具有从事业务外包、劳务外包、服务外包的经营范围和相应的专业资质,至少具备一个2017年以来的业务外包项目同类业绩(合同履行已满一年
(4)具有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和管理队伍,具有抗风险能力和质量保障能力,具有现场管理的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合同履行能力。
(5)具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实操经验和化解劳动争议风险的能力,拥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及获取渠道,能够依法合规提供服务。
(6)投标人最近三年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打印页面)。
(7)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不存在下列情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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