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江苏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批物资类竞争性谈判(增补)采购采购公告
日期:2021-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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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江苏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批物资类竞争性谈判(增补)采购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应答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项目信息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3. 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 通用资格要求:
(1)若应答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2)若应答人为制造商,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在采购文件规定年限内的供货数量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应答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所投产品须取得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采购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若应答人为制造商,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采购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应答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7)若应答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8)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9)本采购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的应答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应答。
(10)应答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1)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应答资格的。
(12)应答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公告》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13)已知晓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3号)的要求,请应答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确认、并承诺,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采购文件要求委任项目负责人),在本次应答截止日前三年
内,均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应答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的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严重违法失信记录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应答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
(1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15)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17)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采购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18)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应答人提供优质产品。采购人有权对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的应答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3.2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相应采购货物的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 “货物需求一览表”。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关于产品代理、经销要求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是否接受代理或经销”列。
3.4.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不能与其授权代理商投同一个标包,否则评审阶段将作否决处理。
3.4.2 代理商应答需要有原厂商的授权。(其中国网江苏电动2021年纯电抢修车辆采购项目应答人在应答文件中需提供生产厂家的针对此次采购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授权期限不低于6个月,为保证供货产品的周期和质量要求,应答人需承诺授权生产厂家是应答人此次采购项目的直接唯一供货人,并加盖公章。)
3.5 财务要求: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8年至2020年间连续三年财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公司成立
不足三年的,需出具成立年度至2020年财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亏损。
4.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2
至2021年07月2
17:30(北京
,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1. 采购条件
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应答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项目信息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3. 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 通用资格要求:
(1)若应答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2)若应答人为制造商,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在采购文件规定年限内的供货数量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应答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所投产品须取得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采购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若应答人为制造商,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采购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应答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7)若应答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8)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9)本采购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的应答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应答。
(10)应答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1)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应答资格的。
(12)应答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公告》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13)已知晓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3号)的要求,请应答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确认、并承诺,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采购文件要求委任项目负责人),在本次应答截止日前三年
应答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的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严重违法失信记录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应答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
(1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15)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17)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采购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18)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应答人提供优质产品。采购人有权对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的应答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3.2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相应采购货物的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 “货物需求一览表”。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关于产品代理、经销要求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是否接受代理或经销”列。
3.4.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不能与其授权代理商投同一个标包,否则评审阶段将作否决处理。
3.4.2 代理商应答需要有原厂商的授权。(其中国网江苏电动2021年纯电抢修车辆采购项目应答人在应答文件中需提供生产厂家的针对此次采购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授权期限不低于6个月,为保证供货产品的周期和质量要求,应答人需承诺授权生产厂家是应答人此次采购项目的直接唯一供货人,并加盖公章。)
3.5 财务要求: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8年至2020年间连续三年财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公司成立
4.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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