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2021年非电网零星物资及办公用品流标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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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2021年非电网零星物资及办公用品流标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甘肃科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2021年非电网零星物资及办公用品流标项目框架招标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明细详见货物清单)
特别提示:因分包限制,上表标段内所有标包仅对应一个包。
照明设备(分标编号2721D3-2102000-9998)共11个包(分包编号01-11)内物资完全相同,区别仅在于每个包的供货区域不同(供货区域详见附件1),这11个包在ECP2.0平台中对应一个包(即照明设备包01-包11);投标人在ECP2.0平台中参与“照明设备包01-包11”的投标即视为参与上表中照明设备的11个包(分包编号01-11)的投标;投标人在ECP2.0平台中针对“照明设备包01-包11”的投标报价即视为上表中照明设备11个包(分包编号01-11)的投标报价(也即每个包的报价是一样的);如某个投标人按照评标办法和授标原则被确定为上表中“照明设备包05”的中标人,则该投标人在ECP2.0平台中“照明设备包01-包11”的投标单价即为张掖供电公司供电公司照明设备的单价。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上提示并慎重考虑选择投标标段、标包和投标报价。
3、推荐中标人数量:每个标包推荐1名预中标候选人。
4、采购执行方式
4.1协议供货有效期为自商品上架之日起至2022年6月3
。
4.2鉴于非电网零星物资及办公用品流标项目框架招标采购模式的特点,货物清单中标明的“需求单位”,不是本次采购的实际需求单位,实际需求单位以“附件1:各标包供货区域”为准。货物清单中标明的“数量”,仅用于本次招标各标包核算投标报价。位各标包不承诺各最终中标人的实际供货数量,合同实际执行金额不设下限,每个标包合同实际执行金额达到上限金额(详见招标公告2.招标范围)协议自动终止,按授标原则由下一名中标人供货,以此类推。
4.3在本次招标中,若贵公司被确定为中标人,则由招标人(或招标人下属各项目单位)与贵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各项目单位通过采购订单的方式进行采购。本次采购中标结果通过(国网商城)履约,各项目单位在平台上完成下订单、结算、支付等采购过程。各投标人应当考虑执行过程中国网商城收取的相应服务费用等因素。相关内容可参考公告“附件5: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商化采购商户服务协议”。
4.4具体履约流程如下:中标结果公布后,中标人与国网电商科技有限公司(国网商城运营方)、国网汇通金财(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电e宝运营方)签订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商化采购商户服务协议,并在国网商城电商化采购专区开设店铺。中标人负责按照中标结果,在采购专区维护商品信息(包括商品的型号、配置、参数、价格、图片等)。
项目单位在国网商城上选购商品,形成请购单。请购单经过审批后生成订单,订单通过国网商城发给中标人。中标人按约定给项目单位配送供货。送货时,打印国网商城统一标准的配送验收单,项目单位物资部门验货收货。项目单位确认收货后,中标人按约定将发票送到项目单位指定结算点,项目单位完成发票校验等付款审批流程后,通过国网商城支付渠道支付货款给中标投标人。
本次非电网零星物资及办公用品流标项目全部在国网商城电商采购平台执行,中标人应当在接到上架通知后
内一次性完成商品上架工作,原则上不得分批上架。“国网商城”上架的物资需与中标目录物资保持一致(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图片、规格型号等),代理机构在审核中标人上传的物资时,如发现不一致将数据退回中标人重新上传。经过2次上传仍存在错误,中标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后果自行负责。在协议供货期限内,中标人应当保证上架商品库存量充足,能够满足各项目单位使用需求。中标人不允许主动下架商品,如果中标人在协议供货期限内因库存不足或下架商品导致项目单位无法下单请购的情况达到5次,买方有权终止采购协议,并按照规定对该成交卖方进行不诚信履约行为处理。
4.5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处罚:协议有效期内,卖方应严格按照在国网商城上架的产品供货。如发现卖方未严格按照在国网商城上架的产品供货等不良行为的,经核实后,停止卖方供货资格,并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视情节轻重处以扣减评标分值、暂停授标或列入黑名单等处罚。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5.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
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具备按照采购方要求在部分商品上定制企业标识的能力。
(4)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5)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6)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7)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8)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投标人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9)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系统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系统的验证。
(12)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以下信息: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至少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未按前述要求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能提供法定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国家最新税率调整,本次招标项目各标包一律按照13%的增值税率进行报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l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国网甘肃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成交)资格、取消中标(成交)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l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l 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l 商务文件中未附营业执照年检记录(工商行政网站年检记录截屏打印件);
l 在技术投标文件中未按专用资质业绩要求提供生产许可证、3C认证、型式试验报告或提供过期证照的;
l 所提供的资质、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l 在技术投标文件中未按专用资质业绩要求提供有效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的(如专业资质业绩要求中没有明确要求的,可根据企业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l 未提供经过审计的近三年的财务状况(2017年-2019年);
l 超过最高限价的;
l 单价明显低于成本的,超出或低于其他投标人平均单价4倍及以上的;
l 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
(16)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代理商营业执照经营销售范围中必须包含所投该标包的所有产品种类,同时投标人还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未提供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型式试验报告或鉴定报告(若本类物资需要以上报告,则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原制造厂商的报告)。
l 未提供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及年检记录、生产许可证、3C认证、或提供过期证照及其他相关资质资料(若本类物资需要以上证书,则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原制造厂商的相关证书)。
l 未提供认证证书(若本类物资需要生产许可证或入网许可证,则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原制造厂商的相关证书,相关证书需涵盖所投产品)。
l 所提供的制造商资质、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详见附表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若附表2资质业绩要求与第六章专用技术规范书中有冲突的,以专用技术规范为准。
5.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次实行网上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在国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以下简称“ECP2.0”)注册并办理电子钥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电子钥匙的购买流程请登录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list/down/2018072800069701_4_2019071434441450 )下载“电子钥匙办理须知”。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
,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6.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1
至2021年7月2
,每日
9:00时至
17:00时(北京
,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甘肃科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2021年非电网零星物资及办公用品流标项目框架招标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明细详见货物清单)
序号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合同包 | 包限额(万元)/包 | 投标人资格 | |
个数 | 包号 | |||||
1 | 2721D3-2102000-9998 | 照明设备 | 11 | 01、02、03、04、05、06、07、08、09、10、11 | 100 | 制造商、集货商 |
照明设备(分标编号2721D3-2102000-9998)共11个包(分包编号01-11)内物资完全相同,区别仅在于每个包的供货区域不同(供货区域详见附件1),这11个包在ECP2.0平台中对应一个包(即照明设备包01-包11);投标人在ECP2.0平台中参与“照明设备包01-包11”的投标即视为参与上表中照明设备的11个包(分包编号01-11)的投标;投标人在ECP2.0平台中针对“照明设备包01-包11”的投标报价即视为上表中照明设备11个包(分包编号01-11)的投标报价(也即每个包的报价是一样的);如某个投标人按照评标办法和授标原则被确定为上表中“照明设备包05”的中标人,则该投标人在ECP2.0平台中“照明设备包01-包11”的投标单价即为张掖供电公司供电公司照明设备的单价。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上提示并慎重考虑选择投标标段、标包和投标报价。
3、推荐中标人数量:每个标包推荐1名预中标候选人。
4、采购执行方式
4.1协议供货有效期为自商品上架之日起至2022年6月3
4.2鉴于非电网零星物资及办公用品流标项目框架招标采购模式的特点,货物清单中标明的“需求单位”,不是本次采购的实际需求单位,实际需求单位以“附件1:各标包供货区域”为准。货物清单中标明的“数量”,仅用于本次招标各标包核算投标报价。位各标包不承诺各最终中标人的实际供货数量,合同实际执行金额不设下限,每个标包合同实际执行金额达到上限金额(详见招标公告2.招标范围)协议自动终止,按授标原则由下一名中标人供货,以此类推。
4.3在本次招标中,若贵公司被确定为中标人,则由招标人(或招标人下属各项目单位)与贵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各项目单位通过采购订单的方式进行采购。本次采购中标结果通过(国网商城)履约,各项目单位在平台上完成下订单、结算、支付等采购过程。各投标人应当考虑执行过程中国网商城收取的相应服务费用等因素。相关内容可参考公告“附件5: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商化采购商户服务协议”。
4.4具体履约流程如下:中标结果公布后,中标人与国网电商科技有限公司(国网商城运营方)、国网汇通金财(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电e宝运营方)签订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商化采购商户服务协议,并在国网商城电商化采购专区开设店铺。中标人负责按照中标结果,在采购专区维护商品信息(包括商品的型号、配置、参数、价格、图片等)。
项目单位在国网商城上选购商品,形成请购单。请购单经过审批后生成订单,订单通过国网商城发给中标人。中标人按约定给项目单位配送供货。送货时,打印国网商城统一标准的配送验收单,项目单位物资部门验货收货。项目单位确认收货后,中标人按约定将发票送到项目单位指定结算点,项目单位完成发票校验等付款审批流程后,通过国网商城支付渠道支付货款给中标投标人。
本次非电网零星物资及办公用品流标项目全部在国网商城电商采购平台执行,中标人应当在接到上架通知后
4.5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处罚:协议有效期内,卖方应严格按照在国网商城上架的产品供货。如发现卖方未严格按照在国网商城上架的产品供货等不良行为的,经核实后,停止卖方供货资格,并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视情节轻重处以扣减评标分值、暂停授标或列入黑名单等处罚。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5.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
(3)具备按照采购方要求在部分商品上定制企业标识的能力。
(4)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5)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6)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7)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8)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投标人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9)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系统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系统的验证。
(12)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以下信息: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至少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未按前述要求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能提供法定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国家最新税率调整,本次招标项目各标包一律按照13%的增值税率进行报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l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国网甘肃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成交)资格、取消中标(成交)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l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l 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l 商务文件中未附营业执照年检记录(工商行政网站年检记录截屏打印件);
l 在技术投标文件中未按专用资质业绩要求提供生产许可证、3C认证、型式试验报告或提供过期证照的;
l 所提供的资质、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l 在技术投标文件中未按专用资质业绩要求提供有效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的(如专业资质业绩要求中没有明确要求的,可根据企业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l 未提供经过审计的近三年的财务状况(2017年-2019年);
l 超过最高限价的;
l 单价明显低于成本的,超出或低于其他投标人平均单价4倍及以上的;
l 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
(16)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代理商营业执照经营销售范围中必须包含所投该标包的所有产品种类,同时投标人还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未提供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型式试验报告或鉴定报告(若本类物资需要以上报告,则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原制造厂商的报告)。
l 未提供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及年检记录、生产许可证、3C认证、或提供过期证照及其他相关资质资料(若本类物资需要以上证书,则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原制造厂商的相关证书)。
l 未提供认证证书(若本类物资需要生产许可证或入网许可证,则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原制造厂商的相关证书,相关证书需涵盖所投产品)。
l 所提供的制造商资质、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详见附表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若附表2资质业绩要求与第六章专用技术规范书中有冲突的,以专用技术规范为准。
5.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次实行网上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在国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以下简称“ECP2.0”)注册并办理电子钥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电子钥匙的购买流程请登录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list/down/2018072800069701_4_2019071434441450 )下载“电子钥匙办理须知”。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
6.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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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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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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