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院新能源智能网联创新试验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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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院新能源智能网联创新试验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0736-ZB20211246/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院新能源智能网联创新试验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已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105-220174-04-01-147413,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院新能源智能网联创新试验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监理。
2.2项目概况:智能网联试验室、整车VIL试验室、新材料创新中心、整车验证试验室、新能源安全试验室、传动试验室、3D打印中心和重载NVH试验室共8个试验室及相关配套设施。利用原建设用地面积266335平方米,本次新增土地面积5500平方米,本次新建厂房建筑面积234335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监理单位负责按照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完成全部建设内容的监理任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a.研发总院新能源智能网联创新试验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的设计施工监理工作;
b.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监理的其它内容;
c.协助委托人办理工程相关手续、竣工备案及验收工作;
针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以及保修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4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汽轴齿铸造园区北侧,北邻铁路,东邻和谐大街,南邻富奥大路,西邻一汽物流。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即日内开工建设,2022年10月3完成项目验收。
2.6监理服务期限: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及保修期限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近年(2018年01月0至今)具有已完成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认定:本省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3近3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每个年度均不亏损。以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作为评审依据。
3.4人员要求:
3.4.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总监理工程师本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2投标人拟派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 近年(2018年1月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
3.10本次招标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11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12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 号)文件要求,按照此规定,应参加评价而未参加评价、信用评价为D级暂停承接新的监理业务的监理企业,禁止参加本次投标。
3.13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包括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如有)、投标预备会(如有)、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质疑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邮件形式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2至2021年6月2,每日8时00分至12时00分,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下同)**购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非投标人原因除外)。
招标项目编号:0736-ZB20211246/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院新能源智能网联创新试验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已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105-220174-04-01-147413,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院新能源智能网联创新试验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监理。
2.2项目概况:智能网联试验室、整车VIL试验室、新材料创新中心、整车验证试验室、新能源安全试验室、传动试验室、3D打印中心和重载NVH试验室共8个试验室及相关配套设施。利用原建设用地面积266335平方米,本次新增土地面积5500平方米,本次新建厂房建筑面积234335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监理单位负责按照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完成全部建设内容的监理任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a.研发总院新能源智能网联创新试验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的设计施工监理工作;
b.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监理的其它内容;
c.协助委托人办理工程相关手续、竣工备案及验收工作;
针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以及保修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4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汽轴齿铸造园区北侧,北邻铁路,东邻和谐大街,南邻富奥大路,西邻一汽物流。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即日内开工建设,2022年10月3完成项目验收。
2.6监理服务期限: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及保修期限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近年(2018年01月0至今)具有已完成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认定:本省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3近3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每个年度均不亏损。以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作为评审依据。
3.4人员要求:
3.4.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总监理工程师本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2投标人拟派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 近年(2018年1月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
3.10本次招标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11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12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 号)文件要求,按照此规定,应参加评价而未参加评价、信用评价为D级暂停承接新的监理业务的监理企业,禁止参加本次投标。
3.13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包括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如有)、投标预备会(如有)、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质疑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邮件形式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2至2021年6月2,每日8时00分至12时00分,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下同)**购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非投标人原因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孙阳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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