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供应链运营中心大屏幕系统功能升级完善及运维招标公告
日期: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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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供应链运营中心大屏幕系统功能升级完善及运维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分标与标段划分
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见附件1:招标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信誉。
(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资质要求
3.2.1 通用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人员服务能力。
(2)取得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以及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如有)。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如有)。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投标人需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包含“黑名单”、“行政处罚”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的打印版,报告首页的“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日前20天内)。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的打印版,报告首页的“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日前20天内)。
(5)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3.2.1.1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除应具备承担相应施工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2.1.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发包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同一标包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同一标包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为本标包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仅适用施工项目);
(14)为本标包的监理人(仅适用施工项目);
(15)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仅适用监理项目);
3.2.2 专用资质要求
3.3 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即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若不能提供截止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需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新成立不满一年的的投标人,可提供投标人成立之日至招标截止日的财务报表。
3.4 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2:《专用资质业绩条件》。
3.5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的查询结果为准);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因供应商不良行为不予授标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
3.6其他要求
3.6.1 安全质量要求
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以自己投标单位的名义以投标保证保险、银行保函、电汇中的其中一种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得委托第三方提交。建议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保险办理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具体办理及注意事项详见商务文件及《商务文件补充条款》。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1
9时至2021年6月1
17:00时(北京
,下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1. 招标条件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分标与标段划分
分标名称 | 项目类别 | 分包数量 | 是否适用资格预审 |
设备维保 | 信息设备维保 | 2 | 否 |
见附件1:招标需求一览表
所属地市 |
包名称(项目名称) |
工程名称 |
采购申请号 |
行项目号 |
建设单位(项目单位) |
最高限价(万元) |
合计最高限价(万元) |
报价方式(金额及折扣比例、仅金额、仅折扣比例)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工期(天数) |
是否适用资格预审 |
是否限授 |
招标类型 (批次/框架) |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 |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供应链运营中心大屏幕系统功能升级完善及运维 |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供应链运营中心大屏幕系统功能升级完善及运维 |
2000086969 |
10 |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 |
210 |
210 |
仅金额 |
2021/7/15 |
2021/12/30 |
168 |
否 |
否 |
批次 |
3.1 基本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信誉。
(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资质要求
3.2.1 通用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人员服务能力。
(2)取得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以及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如有)。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如有)。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投标人需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包含“黑名单”、“行政处罚”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的打印版,报告首页的“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日前20天内)。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的打印版,报告首页的“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日前20天内)。
(5)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3.2.1.1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除应具备承担相应施工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2.1.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发包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同一标包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同一标包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为本标包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仅适用施工项目);
(14)为本标包的监理人(仅适用施工项目);
(15)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仅适用监理项目);
3.2.2 专用资质要求
3.3 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即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若不能提供截止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需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新成立不满一年的的投标人,可提供投标人成立之日至招标截止日的财务报表。
3.4 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2:《专用资质业绩条件》。
分标名称 | 项目类别 | 专用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人员要求 | 其他资质要求 |
设备维保 |
信息设备维保 |
具备电子与信息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省级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提供近三年内不少于3项同类业绩及证明材料 |
/ |
具备ISO9000及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的查询结果为准);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因供应商不良行为不予授标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
3.6其他要求
3.6.1 安全质量要求
序号 | 安全质量要求 |
1 |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
2 | 1、本批次评标将按照省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责任量化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对在省公司安全责任量化考核检查中评定为“不合格”的单位,在评标过程中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具体处罚措施详见商务文件第七章附表1否决条件第24条。 2、必须满足赣电安〔2021〕91号文件《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 |
投标人应以自己投标单位的名义以投标保证保险、银行保函、电汇中的其中一种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得委托第三方提交。建议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保险办理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具体办理及注意事项详见商务文件及《商务文件补充条款》。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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