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21-2022年度职工疗养服务技术招标公告
日期:202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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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21-2022年度职工疗养服务技术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21-2022年度职工疗养服务技术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见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资质要求
3.4.1通用资质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安全质量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
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不良行为处理通报。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正常,能满足本招标工程实施需要。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8)如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接到对中标候选人行贿犯罪的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其行为视为“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的打印版,报告首页的“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日前一个月内。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方应分别出具。
3.4.2专用资质要求
专用资质名称 专用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 见需求一览表
业绩要求 见需求一览表
项目负责人要求 见需求一览表
其他要求 见需求一览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2
8:30至2021年2月2
23:59时(北京
,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招标条件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21-2022年度职工疗养服务技术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见需求一览表。
标号 | 标名称 | 包号 | 包名称 | 项目主要内容 | 项目类型 | 项目单位(部门) | 授标方式 | 定价规则 | 采购方式 | 采用的固化技术规范书名称 (通用部分) |
采用的固化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ID | 项目单位提交的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自编技术规范书编号 | 专用资质业绩条件 --资质要求 |
专用资质业绩条件 --业绩要求 |
专用资质业绩条件 --项目负责人要求 |
专用资质业绩条件 --其它要求 |
包估算金额(万元) | 标估算金额(万元) | 报价方式 | 最高限价(比例/万元) | 分包数量/入围数量 |
FFW2198-442 | 公司21-22年度职工疗养 | 包1 |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21-2022年度职工疗养服务-北京 |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疗养费管理的通知》(国家电网人资〔2017〕871号)规定,为加强职工疗养管理,进一步规范职工疗养服务,统一标准、严控质量、规范管理,全面做好职工疗养工作,对疗养服务进行集中采购,供各单位2021-2022年组织开展职工疗养工作使用。 | 会务接待 | 工会 | 入围 | 据实结算 | 公开招标 |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21-2022年度职工疗养服务技术规范 | GH-LY-01T -2021 | GH-LY-01Z -2021-GH | 能够开具正规的“疗(休)养费”增值税普通发票。 | 1.疗养服务商需提供五年内的职工疗养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至少三项,三项业绩应为不同年份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中标合同或发票,以及其它相关材料; 2.具有履行疗养服务所需接待能力和疗养管理水平,拥有与疗养需求相应的疗养从业人员数量不少于20人,从业人员经验丰富(拥有5年以上疗养服务或酒店服务相关工作经验)。 |
/ | / | / | 4000.00 | 折扣率 | 100% | 24 |
包2 |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21-2022年度职工疗养服务-福建1 | / | |||||||||||||||||||
包3 |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21-2022年度职工疗养服务-福建2 | / | |||||||||||||||||||
包4 |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21-2022年度职工疗养服务-广西1 | / | |||||||||||||||||||
包5 |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21-2022年度职工疗养服务-广西2 | / | |||||||||||||||||||
包6 |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21-2022年度职工疗养服务-河北1 | / | |||||||||||||||||||
包7 |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21-2022年度职工疗养服务-河北2 | / | |||||||||||||||||||
包8 |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21-2022年度职工疗养服务-黑龙江 | / | |||||||||||||||||||
包9 |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21-2022年度职工疗养服务-湖南 | / | |||||||||||||||||||
包10 |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21-2022年度职工疗养服务-吉林 | / | |||||||||||||||||||
包11 |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21-2022年度职工疗养服务-江苏 | / | |||||||||||||||||||
包12 |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21-2022年度职工疗养服务-江西1 | / | |||||||||||||||||||
包13 |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21-2022年度职工疗养服务-江西2 | / | |||||||||||||||||||
包14 |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21-2022年度职工疗养服务-辽宁 | / | |||||||||||||||||||
包15 |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21-2022年度职工疗养服务-三亚1 | / | |||||||||||||||||||
包16 |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21-2022年度职工疗养服务-三亚2 | / | |||||||||||||||||||
包17 |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21-2022年度职工疗养服务-山东 | / | |||||||||||||||||||
包18 |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21-2022年度职工疗养服务-陕西 | / | |||||||||||||||||||
包19 |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21-2022年度职工疗养服务-四川1 | / | |||||||||||||||||||
包20 |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21-2022年度职工疗养服务-四川2 | / | |||||||||||||||||||
包21 |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21-2022年度职工疗养服务-文昌 | / | |||||||||||||||||||
包22 |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21-2022年度职工疗养服务-云南 | / | |||||||||||||||||||
包23 |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21-2022年度职工疗养服务-浙江 | / | |||||||||||||||||||
包24 |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21-2022年度职工疗养服务-重庆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资质要求
3.4.1通用资质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安全质量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
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不良行为处理通报。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正常,能满足本招标工程实施需要。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8)如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接到对中标候选人行贿犯罪的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其行为视为“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的打印版,报告首页的“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日前一个月内。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方应分别出具。
3.4.2专用资质要求
专用资质名称 专用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 见需求一览表
业绩要求 见需求一览表
项目负责人要求 见需求一览表
其他要求 见需求一览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2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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