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12局徐州地铁、14局苏州S1线、15局路桥公司南京混凝土制品公司、17局江海大道、20局徐州地铁、24局宁马高速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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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12局徐州地铁、14局苏州S1线、15局路桥公司南京混凝土制品公司、17局江海大道、20局徐州地铁、24局宁马高速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SHJC-2021-10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徐州SGTJ6107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SGTJ6107标项目经理部,业主为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拨款,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苏州S1-TS-12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S1-TS-12标项目经理部,业主为苏州轨道交通市域一号线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及融资,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3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五局集团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招标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铁路建设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丝、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4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江海大道东延工程施工05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上海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市江海大道东延工程施工05标项目经理部,业主为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南通融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钢绞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5本招标项目徐州SGTJ4101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徐州SGTJ4101标项目经理部,业主为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6本招标项目南京市宁马高速改扩建涉铁工程施工 NMKJ-ST1标段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江苏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市宁马高速改扩建涉铁工程施工 NMKJ-ST1标段项目,业主为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拨付,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绞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SGTJ6107标项目紫金路站位于徐州市新城区峨嵋路与汉风路交叉路口附近;为6号线一期工程第十一座车站,与5号线换乘,两站同期实施;紫金路设有车站2个、出入口11个、安全出入口5个、风亭4组、无障碍电梯3部、消防电梯2部、联络线175m、区间2582.815m;紫金路站6号线车站采用14m岛式站台,车站长度 295m,车站标准段宽度22.7m,采用地下三层箱形框架结构;紫金路站5号线车站采用14m岛式站台,车站长度325.5m,车站标准段宽度22.7m,采用地下两层箱形框架结构;车站与联络线围合区域采用地下一层箱形框架结构;联络线结构采用地下两层向地下三层过渡的箱形结构;市紫左线全长1289.349m,右线全长 1293.466m,区间左右线均采用盾构法施工。
苏州S1-TS-12标项目位于江苏省昆山市。施工范围包括二站(洪湖路站、城铁花桥站主体结构)二区间(洪城区间、城光区间)以及车站附属、段落内接地网施工。洪湖路站、城铁花桥站车站均为地下二层车站。洪湖区间左右线总长3297.628m,城光区间左右线总长3839.205m。计划工期为2019年6月3至2022年9月3,总工期为39个月。项目(合同)开工日期:2019年6月3,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2年9月3。
中铁十五局集团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1989年3月开工兴建,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靠长江码头,交通十分便利。公司现有一条轨枕生产线,一套现代化混凝土搅拌站,年设计生产能力80万根轨枕,具备生产有砟轨道混凝土枕 有挡肩枕XⅡ型、Ⅲa型、Ⅲc型、新Ⅲ型桥枕(即Ⅲqa)、客运专线桥枕(即Ⅲqc型)、SK-Ⅱ型轨枕(无砟轨道双块式轨枕)的能力。产品主要辐射上海铁路局、济南铁路局、郑州铁路局及周边新建铁路及地方专用线,。目前,公司在手任务十分充足,有合肥地铁、南京地铁、上海铁路局大修及周边零星项目轨枕等共计60余万根轨枕。
江海大道东延(综艺集团东-扬子江路)工程项目西起综艺集团东,将机场互通连接线落地段桥梁顶升,向东全程连续高架,跨过珠江路后落地,采用主辅路顺接扬子江路,全线长约 10.6 km,其中高架桥长约 10km。江海大道东延(综艺集团东~扬子江路)工程施工 JHDDDY-SG05 标段中标价47373万元,合同工期54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 年 12 月 28 日,竣工日期:2022 年 6 月 30 日。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徐州SGTJ4101标项目位于徐州市,建设规模为2座车站:泰山路站和南三环站。项目签约合同价为34839.85万元,工期934天(31个月)。泰山路站车站长度261m,标准段宽度20.7m,车站共设3个出入口、2个安全出口、3组风亭,总建筑面积约13328.3㎡。南三环站与三号线十字交叉换乘,车站长度206.1m,标准段宽度22.3m,车站共设3个出入口、3组风亭,总建筑面积约17850㎡。本批物资大致需求起止:2021年2月至2023年5月。
南京市宁马高速公路改扩建涉铁工程,起于刘村互通K7+940处,向西南沿既有老路改扩建,经过岱山新城、板桥新城和滨江开发区后,止于铜井镇(苏皖省界) K34+095处, 路线全长约26.155公里。采用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车速100公里/小时。刘村互通至大方互通段,采用分离式断面,两侧分离式主线单向两车道,断面宽度13m,中幅主线双向六车道,断面宽度33. 5m;大方互通至铜井镇段,采用整体式断面,双向八车道,断面宽度41m.全线设置6处互通式立交、1处主线收费站、1处服务区。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116号)(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关于推行区域物资集中采购的决定》(中国铁建设物【2017】123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区域中心实施办法》(中国铁建物采【2018】6号)。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9、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9-2020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0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S1-TS-12标项目品牌要求见附件4;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徐州SGTJ4101标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SGTJ6107标项目品牌要求见附件5;中铁十七局集团上海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市江海大道东延工程施工05标项目品牌要求:沙钢集团、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天钢铁集团、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申特型钢有限公司。
4.2.2 水泥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水泥生产厂家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2500T/D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至少拥有单条年产50万吨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不接受熟料来源不唯一的粉磨站参与投标;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8、2019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9-2020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0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1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4.2.3钢绞线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5万吨及以上,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8-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17-2019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钢绞线有效合格检测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8-2020年内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每年不少于一份(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8-2020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8)其他要求:中铁十七局集团上海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市江海大道东延工程施工05标项目品牌要求:江阴华新钢缆有限公司,江阴法尔胜钢材制品有限公司,宝钢集团上海二钢有限公司,江苏帅龙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四局江苏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市宁马高速改扩建涉铁工程施工 NMKJ-ST1标段项目品牌要求:江阴华新钢缆有限公司、江阴法尔胜钢铁制品有限公司、天津冶金钢线钢缆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新华预应力钢绞线有限公司、威胜利(中国)工程有限公司、无锡中冶钢缆有限责任公司、无锡金羊制品有限公司。
4.2.4型材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9、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8-2019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0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4.2.5预应力钢丝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2019、2020年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的生产厂须具备低松驰预应力钢绞线年产15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绞线生产能配套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23日至2021年3月(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00分至11时 30 分,13时 00 分至16 时 30 分(北京,下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为2021年3月1 09 时 00分;
招标编号:CRCC-SHJC-2021-10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徐州SGTJ6107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SGTJ6107标项目经理部,业主为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拨款,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苏州S1-TS-12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S1-TS-12标项目经理部,业主为苏州轨道交通市域一号线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及融资,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3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五局集团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招标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铁路建设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丝、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4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江海大道东延工程施工05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上海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市江海大道东延工程施工05标项目经理部,业主为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南通融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钢绞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5本招标项目徐州SGTJ4101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徐州SGTJ4101标项目经理部,业主为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6本招标项目南京市宁马高速改扩建涉铁工程施工 NMKJ-ST1标段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江苏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市宁马高速改扩建涉铁工程施工 NMKJ-ST1标段项目,业主为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拨付,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绞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SGTJ6107标项目紫金路站位于徐州市新城区峨嵋路与汉风路交叉路口附近;为6号线一期工程第十一座车站,与5号线换乘,两站同期实施;紫金路设有车站2个、出入口11个、安全出入口5个、风亭4组、无障碍电梯3部、消防电梯2部、联络线175m、区间2582.815m;紫金路站6号线车站采用14m岛式站台,车站长度 295m,车站标准段宽度22.7m,采用地下三层箱形框架结构;紫金路站5号线车站采用14m岛式站台,车站长度325.5m,车站标准段宽度22.7m,采用地下两层箱形框架结构;车站与联络线围合区域采用地下一层箱形框架结构;联络线结构采用地下两层向地下三层过渡的箱形结构;市紫左线全长1289.349m,右线全长 1293.466m,区间左右线均采用盾构法施工。
苏州S1-TS-12标项目位于江苏省昆山市。施工范围包括二站(洪湖路站、城铁花桥站主体结构)二区间(洪城区间、城光区间)以及车站附属、段落内接地网施工。洪湖路站、城铁花桥站车站均为地下二层车站。洪湖区间左右线总长3297.628m,城光区间左右线总长3839.205m。计划工期为2019年6月3至2022年9月3,总工期为39个月。项目(合同)开工日期:2019年6月3,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2年9月3。
中铁十五局集团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1989年3月开工兴建,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靠长江码头,交通十分便利。公司现有一条轨枕生产线,一套现代化混凝土搅拌站,年设计生产能力80万根轨枕,具备生产有砟轨道混凝土枕 有挡肩枕XⅡ型、Ⅲa型、Ⅲc型、新Ⅲ型桥枕(即Ⅲqa)、客运专线桥枕(即Ⅲqc型)、SK-Ⅱ型轨枕(无砟轨道双块式轨枕)的能力。产品主要辐射上海铁路局、济南铁路局、郑州铁路局及周边新建铁路及地方专用线,。目前,公司在手任务十分充足,有合肥地铁、南京地铁、上海铁路局大修及周边零星项目轨枕等共计60余万根轨枕。
江海大道东延(综艺集团东-扬子江路)工程项目西起综艺集团东,将机场互通连接线落地段桥梁顶升,向东全程连续高架,跨过珠江路后落地,采用主辅路顺接扬子江路,全线长约 10.6 km,其中高架桥长约 10km。江海大道东延(综艺集团东~扬子江路)工程施工 JHDDDY-SG05 标段中标价47373万元,合同工期54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 年 12 月 28 日,竣工日期:2022 年 6 月 30 日。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徐州SGTJ4101标项目位于徐州市,建设规模为2座车站:泰山路站和南三环站。项目签约合同价为34839.85万元,工期934天(31个月)。泰山路站车站长度261m,标准段宽度20.7m,车站共设3个出入口、2个安全出口、3组风亭,总建筑面积约13328.3㎡。南三环站与三号线十字交叉换乘,车站长度206.1m,标准段宽度22.3m,车站共设3个出入口、3组风亭,总建筑面积约17850㎡。本批物资大致需求起止:2021年2月至2023年5月。
南京市宁马高速公路改扩建涉铁工程,起于刘村互通K7+940处,向西南沿既有老路改扩建,经过岱山新城、板桥新城和滨江开发区后,止于铜井镇(苏皖省界) K34+095处, 路线全长约26.155公里。采用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车速100公里/小时。刘村互通至大方互通段,采用分离式断面,两侧分离式主线单向两车道,断面宽度13m,中幅主线双向六车道,断面宽度33. 5m;大方互通至铜井镇段,采用整体式断面,双向八车道,断面宽度41m.全线设置6处互通式立交、1处主线收费站、1处服务区。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116号)(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关于推行区域物资集中采购的决定》(中国铁建设物【2017】123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区域中心实施办法》(中国铁建物采【2018】6号)。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9、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9-2020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0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S1-TS-12标项目品牌要求见附件4;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徐州SGTJ4101标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SGTJ6107标项目品牌要求见附件5;中铁十七局集团上海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市江海大道东延工程施工05标项目品牌要求:沙钢集团、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天钢铁集团、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申特型钢有限公司。
4.2.2 水泥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水泥生产厂家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2500T/D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至少拥有单条年产50万吨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不接受熟料来源不唯一的粉磨站参与投标;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8、2019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9-2020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0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1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4.2.3钢绞线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5万吨及以上,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8-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17-2019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钢绞线有效合格检测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8-2020年内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每年不少于一份(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8-2020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8)其他要求:中铁十七局集团上海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市江海大道东延工程施工05标项目品牌要求:江阴华新钢缆有限公司,江阴法尔胜钢材制品有限公司,宝钢集团上海二钢有限公司,江苏帅龙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四局江苏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市宁马高速改扩建涉铁工程施工 NMKJ-ST1标段项目品牌要求:江阴华新钢缆有限公司、江阴法尔胜钢铁制品有限公司、天津冶金钢线钢缆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新华预应力钢绞线有限公司、威胜利(中国)工程有限公司、无锡中冶钢缆有限责任公司、无锡金羊制品有限公司。
4.2.4型材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9、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8-2019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0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4.2.5预应力钢丝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2019、2020年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的生产厂须具备低松驰预应力钢绞线年产15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绞线生产能配套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23日至2021年3月(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00分至11时 30 分,13时 00 分至16 时 30 分(北京,下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为2021年3月1 09 时 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孙阳
电话:010-56240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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