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吉林长春九台区供电公司配电生产辅助维护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日期:202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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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吉林长春九台区供电公司配电生产辅助维护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春供电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100%,已落实。采购人为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春供电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安全质量要求
自开标日前一年内不得发生因应答人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或质量事故;
(4)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不良行为处理通报。
应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应答人近三年财务状况正常,能满足本采购工程实施需要。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
(5)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7)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9)在近三年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附截图)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其应答文件作废标处理;若近三年有行贿犯罪纪录,其应答文件作废标处理。(需装订在应答文件中,不接受单独提交)。
(10)串通应答行为严重损害国家、采购人和其他应答人的合法权益,严重违背采购活动所应遵循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为防范串通应答行为,要求应答人自行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参与采购事宜,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代理应答。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在采购活动中,从标书发售、保证金(含保函)、开标前文件接收、评标、成交通知书发放、投诉异议等环节关注、查证串通应答行为。该行为一经查实,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将取消相关应答人中标资格,同时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要求予以处理。
3.2专用资质要求
各标包具体专用资质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一览表”。
3.3 业绩要求
各标包具体业绩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一览表”。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原件的影印件,且必须包含能充分证明符合本次采购项目业绩要求的关键内容。
3.4 项目经理要求
各标包具体项目经理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一览表”。
3.5 其他要求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评标阶段对应答人提交的资格和业绩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
3.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布电子版采购文件。
4.2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 2021 年2月23日至 2021 年2月2
17时(北京
,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4.3 本次采购不收取标书费。
5.首次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
:2021年3月
9:00。
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春供电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100%,已落实。采购人为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春供电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建设地点 |
工期 |
采购范围 |
资质业绩要求 |
工程质量要求 |
合同编码 |
国网吉林长春九台区供电公司配电生产辅助维护 |
100.00 |
长春市九台区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 |
国网吉林长春九台区供电公司配电生产辅助维护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包含相关产品生产、销售或维修资格。开标日前3个自然年内,投标人具有类似业绩3项,并提供业绩证明。 |
合格 |
SGTYHT/20-HQ-238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安全质量要求
自开标日前一年内不得发生因应答人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或质量事故;
(4)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不良行为处理通报。
应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应答人近三年财务状况正常,能满足本采购工程实施需要。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
(5)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7)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9)在近三年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附截图)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其应答文件作废标处理;若近三年有行贿犯罪纪录,其应答文件作废标处理。(需装订在应答文件中,不接受单独提交)。
(10)串通应答行为严重损害国家、采购人和其他应答人的合法权益,严重违背采购活动所应遵循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为防范串通应答行为,要求应答人自行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参与采购事宜,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代理应答。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在采购活动中,从标书发售、保证金(含保函)、开标前文件接收、评标、成交通知书发放、投诉异议等环节关注、查证串通应答行为。该行为一经查实,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将取消相关应答人中标资格,同时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要求予以处理。
3.2专用资质要求
各标包具体专用资质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一览表”。
3.3 业绩要求
各标包具体业绩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一览表”。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原件的影印件,且必须包含能充分证明符合本次采购项目业绩要求的关键内容。
3.4 项目经理要求
各标包具体项目经理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一览表”。
3.5 其他要求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评标阶段对应答人提交的资格和业绩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
3.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布电子版采购文件。
4.2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 2021 年2月23日至 2021 年2月2
4.3 本次采购不收取标书费。
5.首次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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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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