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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1×30MW生物质发电项目电子汽车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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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20-05-22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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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石城1×30MW生物质发电项目电子汽车衡招标公告

石城1×30MW生物质发电项目电子汽车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202005017号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条件
招标人: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江西石城智慧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进度
石城1×30MW生物质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江西石城县珠坑乡罗子排村北侧 建设1台130t/h高温高压水冷振动炉排炉和1台30MW汽轮发电机组及配套设施 本期工程于2020年4月开工,计划2020年12月25日并网发电。
2.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要求 招标文件价格(元)
CPCEC/SH-ZB-
25-2020-27/7
电子汽车衡 2台,额定称量:80t 合同签订后2个月完成交货 5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标段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电子汽车衡 1.投标人应为合格的法人组织。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5.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9.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产品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或限制行为。
10.近五年内有三个30MW及以上等级发电项目的投运业绩(提供业绩证明,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0年5月20日至5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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