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七台河基地建设项目装备配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L-204002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七台河基地建设项目装备配备采购,招标人为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七台河基地建设项目装备配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设备需求一览表
包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及 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 地点 |
3 | 重型泡沫消防车 | 详见 招标文件 |
2台 | 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 | 用户指定地点 |
6 | 供气消防车 | 1台 | |||
7 | 泡沫原液补给车 | 1台 | |||
11 | 化学洗消车 | 1台 | |||
14 | 消防机器人 | 2台 | |||
19 | 烟热网栅训练系统 | 1套 | 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 | ||
真火训练系统 | 1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为:
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其中:
包3、包6、包7、包11和包14: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
包19: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如为投标产品的代理商,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1.2国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强制要求具有煤矿安全认证的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有MA国家煤矿安全标志使用证、国家行业完整的检验报告。不属于国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强制要求具有煤矿安全认证的投标产品,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所投产品完整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3.1.3如果国家要求,须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防爆电气等产品由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实施要求的公告(2019年第34号)”文件要求的CCC认证),有防爆要求的须提供防爆合格证。
3.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等网站中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自投标截止时間前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请于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5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5时(北京时間,下同)发送邮件索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并于2020年5月14日15时前将本公告4.2款所需材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WORD版本)及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底单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逾期或资料不全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资料齐全且收到汇款后)将以邮件方式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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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8871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