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用石灰石(生产物资班车类)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192/17-CL-14)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金城镇华电路8号
一、招标条件
华电国际莱州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山东莱州脱硫石灰石(生产物资班车类)第二次采购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10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92/17-CL-1401 | 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用石灰石第二次采购 | 脱硫用石灰石72000吨,CaO≥50.4%、MgO<2.38%、SiO2<1.5%、粒径3mm~17mm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用石灰石第二次采购】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方近3年内(2017年4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石灰石供货业绩。
3.投标方若为生产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开采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4.投标方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相应的经营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石灰石生产商的“采矿许可证”,与生产厂家签订的时間不少1年的《销售意向书》,委托运输的需提供与承运单位签证的时間不少1年的委托运输合同。
5.日供货能力不低于800吨。1)供货所需的车辆情况证明材料:提供至少两辆30吨自卸车且车辆具有的合格行驶证。2)以往的供货业绩中至少一份石灰石供货合同或供货清单满足日供货能力不低于800吨要求(有合同甲方盖章版证明)。以上条件均满足要求,认为符合资质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間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間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在评审期間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間:2020-05-07 16:00到2020-05-14 17:00。
购买标书时間:2020-05-07 16:00到2020-05-14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