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电力华中发电有限公司液氨采购招标公告
长安电力华中发电有限公司液氨采购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液氨采购,招标人为长安电力华中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长安电力华中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招标编号
2.1项目概况:长安电力华中发电有限公司本次拟对长安石门发电有限公司、大唐石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液氨采购进行招标。
2.2招标范围 :供货时間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12个月),大唐石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液氨(氨含量≥99.6,残留物含量≤0.4),数量约1300吨。长安石门发电有限公司液氨(氨含量≥99.6,残留物含量≤0.4),数量约1600吨。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液氨(氨含量≥99.8,残留物含量≤0.2),数量约2000吨。
2.3招标编号:0866-20C2SXQY147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
3.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必须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运输商的《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类)、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且需提供与生产厂家签订的时間不少于1年的供货意向。
3.3投标人在2017年3月至2020年4月内须具备良好的液氨销售业绩(以合同件为准)不少于三份,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必需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4经销商投标需同时提供代理厂家授权书及资质证明文件。
3.5投标人在2017年3月至2020年4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时至12:00时,下午 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間,下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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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8871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