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2020年度大宗物资采购(盐酸)招标公告
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2020年度大宗物资采购(盐酸)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ZB2020-04-315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2020年度大宗物资(盐酸)采购,招标人为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2020年度大宗物资(盐酸)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新华镇;项目规模: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300MW亚临界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二期600MW超临界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招标范围:盐酸采购(大约600吨),投标方负责盐酸的供货、检验、运输,负责提供盐酸的技术资料,负责盐酸装车,运输、卸车(汽运)操作等各项工作;技术要求:总酸度(以HCI计)的质量分数:≥31%;铁的质量分数≤0.002%;灼烧残渣的质量分数≤0.05%;游离氯的质量分数≤0.004%;砷的质量分数≤0.0001%(强制指标),硫酸盐的质量分数≤0.005%,精度:±1%,使用环境:温度-40~+40℃相对湿度0~100%RH;交货地点: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化学除盐酸碱库及二期精处理酸碱库;交货时間:合同签订后30日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3.1通用条件: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需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如果是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及生产厂家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产品检验报告);当同一品牌的生产厂商与代理商同时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商投标。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供货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业绩关键页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厂商(进口材料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2.6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类似业绩合同个数多者优先,如类似业绩合同个数也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4月21日9时00分起至2020年4月26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間),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