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双鸭山宝清第三、市区宝山加油站防渗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双鸭山宝清第三、市区宝山加油站防渗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20SGC010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双鸭山宝清第三、市区宝山加油站防渗改造工程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双鸭山宝清第三、市区宝山加油站防渗改造工程
2.2 标段(标包)划分: 1
2.3项目概况:
1.宝清第三加油站位于宝清县宝清镇连丰路南。建设规模为新建承重罐区一处,4座30立FF油罐(2汽2柴);新增2台双枪双油品自吸泵加油机;新建加油岛1座;复合管线重新铺设;设置渗漏检测系统;利旧罩棚(敷设通气管);新建硬化地面500平方米;站区南侧围墙拆除,新建铁艺围墙27米;拆除新建罐区围墙15米。
2.市区宝山加油站位于宝山区宝一路。建设规模为清洗利旧4座50立钢制油罐(2汽2柴)更换法兰盘;新建成品防渗操作井;利旧加油机、修复加油岛;复合管线重新铺设;设置渗漏检测系统;新建硬化地面500平方米,58米罐区围墙加高0.5米。
2.5工期:单站30日历日。
2.6付款方式:工程开工后,按工程进度情况拨付工程款,工程进度完成50%时,拨付合同价款的50%工程款;工程进度完成100%达到试投运标准且工程内业、结算、竣工等资料齐全交付合格后,拨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款。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可采用商业汇票支付,商业汇票比例不超过30%,且商业汇票期限应在90天以内。中油内部单位无需采用商业汇票支付工程款。工程结算中介机构审计完成,拨付剩余工程款。剩余工程款以中介机构审计后的工程造价扣除以往拨款总额为准。由甲方在剩余工程款中扣除中介机构审计后的工程价款的3%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为两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满后,工程无质量问题,质保金无息退还乙方。中油内部企业无需留质保金。
2.7招标控制价:1122385.95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须为黑龙江销售公司2020年度入围施工承包商,项目组人员(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员)须通过黑龙江销售公司承包商培训;每个项目必须配备专(兼)职现场负责人,现场施工时間不少于70%;每个加油站现场必须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且施工全过程在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4月16日00:00:00 至2020年04月22日23:59:59(北京时間,下同)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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