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峨汉路1-5项目(临购)钢绞线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四川峨汉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峨眉至汉源高速公路1标段施工总承包项目5分部,使用项目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峨眉至汉源高速公路1标段施工总承包项目5分部。本项目钢绞线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27号令);
(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峨眉至汉源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1-5分部起讫桩号为K33+100~K40+861,全长7.761km。公路等级为I级高速公路,设计时速80km/h。主要包括路基挖方7.186万方、填方21.27万方、隧道挖方32.47万方;排水及挡防工程1.8万方;涵洞32.5m/1座;桥梁工程包括特大桥4511.42m/2座(双幅)、大桥1264.75m/4座(双幅)、互通式立体交叉一处(包含匝道桥1273.7m/6座);隧道1556.5m/3座(双幅)。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是本项目所需钢绞线。本次招标钢绞线数量暂定为2900吨。本次招标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供货和结算的依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生产企业和本企业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只允许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6.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供应经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3.6.2对生产商的要求:生产商预应力低松弛钢绞线年均产量达到10万吨(含)以上。
3.6.3对代理商的要求:代理商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许可证,具有投标物资的销售经验。代理商须提供钢绞线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且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效。
3.6.4质量保证要求:生产商具有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出具近两年由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各项质量指标满足《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3.6.5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须提供近一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投标人具备垫资能力不少于200万元。
3.6.6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近两年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资料,其中生产商的供货业绩至少三份,代理商的供货业绩至少一份(含:中标通知书、合同等复印件)。
3.6.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须提供不同项目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至少一份。生产商和代理商不曾在与四川路桥各项目供货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四川路桥材料供应黑名单之中,不曾因重大质量问题受到采购方的处罚或清退。如有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事实真相,如中标后被查实,招标人将扣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清退所供材料,造成质量风险的还将进一步追究经济赔偿。
3.6.8其他要求:生产商具备钢绞线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4月01日至2020年04月05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2000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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