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发布信息当前位置: 首页 » 求购频道 » 招标采购 »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滨海检察院办案中心智能化项目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及系统集成服务采购项目比选招标公告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规格要求:
包装要求: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0-03-12 11:11
浏览次数: 8
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滨海检察院办案中心智能化项目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及系统集成服务采购比选招标公告

标包名称: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滨海检察院办案中心智能化项目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及系统集成服务采购标包内容说明: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滨海检察院办案中心智能化项目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及系统集成服务采购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滨海检察院办案中心智能化项目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及系统集成服务采购(项目编号:YT04202000119ZB,比选人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比选项目,主要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滨海检察院办案中心智能化项目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及系统集成服务采购。预估采购规模116.5万元(含税),最终以实际采购规模为准。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主要采购双屏多功能网呈终端、智能中控主机、数字同步刻录机、实物展台、智能会议管理服务器、温湿度显示屏、远程视频会商系统等设备及相关的系统集成服务,具体以比选人提供的比选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为准;不划分标包;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工;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中国电信相关规范要求;质保期:免费质保三年;项目地点:盐城市滨海县。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不得超过116.5万元(含税,其中设备部分不得超过104.5万元、服务部分不得超过12万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2.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間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間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基础信息、不存在涉及本业务的行政处罚,不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营业范围等信息)的共四张截屏打印件。
2.2 参选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者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提供2017年6月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登记证副本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或提供税务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或参选人提供的承诺书)。
2.3 参选人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采购等内容。
2.4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信息截屏打印件(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2.5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提供自2016年1月1日(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至公告发布之日,期間承接并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单项合同金额达到50万元(含)以上。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能体现采购金额、数量、买方等信息,如为框架合同,需提供订单或发票等证明材料(需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原件备查)。
2.6 参选产品资格要求: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合格产品,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7 参选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所参选主要产品(双屏多功能网呈终端、智能中控主机、数字同步刻录机、实物展台、智能会议管理服务器、温湿度显示屏、远程视频会商系统等)制造商资格证明文件;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如为代理商参选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参加参选;
(2)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双屏多功能网呈终端、智能中控主机、数字同步刻录机、实物展台、智能会议管理服务器、温湿度显示屏、远程视频会商系统)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书原件和三年原厂质保函原件;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违反上述要求的,相关参选均无效。
2.8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在盐城市范围内常设现场服务支撑团队,已设立服务机构的,如为总公司或子公司或分公司,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其他服务机构,须提供本公司为所有人的产权房证明或本公司为租赁人的租赁房屋协议复印件;如暂时无上述服务能力,须承诺在中选后7日内设立,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0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比选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比选代理服务的;
(6)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10)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11)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近一年内投标人及其关联企业被招标人禁止合作的;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15)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1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17) 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8)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时間: 2020年 3月12日至 2020年 3月13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下午 17 时 00 分(北京时間,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更多..同类求购频道

[ 求购频道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