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德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
建政办函〔2016〕33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建德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9日
建德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14〕39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原则
本评标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内,应当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活动。
(一)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应严格按照建政办函〔2007〕189号文件规定执行。评标委员会坚持公开、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活动的相关程序、标准和办法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二)业主(代理公司)在选择评标办法时应严格按照本文件规定执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行政监督部门在审核备案时应严格按照本文件规定审核备案。
(三)招标代理公司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要明确评标标准和办法,并单独专设一章,招标文件应使用统一的格式范本。
(四)投标报价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工程实施所包含的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报价方式,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综合实力,进行自主报价。
(五)招标文件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诚信、择优选择项目施工单位原则,要科学、合理、简明地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投标文件要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规定,如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或严重影响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直接作否决投标处理,对虽有瑕疵但已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和条件,且不存在舞弊行为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视作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二、评标程序和内容
(一)评标的一般程序
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3.投标人的资信、业绩评审;
4.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
5.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审;
6.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
7.根据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
8.完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定,视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废除,不再进行资信业绩、技术和商务的评审:
1.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条件的;
2.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和盖章的;
3.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4.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5.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暂定价的(按照国家规范所作的修改除外);
6.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的。
(三)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就以下三部分内容,按评标细则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评审。
1.资信、业绩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查阅投标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集体讨论后统一评分。
2.技术评审。由评标专家负责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如发现某个单项的评分超出了评分细则所规定的分值范围的,则该张评分表无效。
此项得分为:从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中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
3.商务评审。由评标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审。评标专家应对商务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
商务报价评审应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评标价为依据。评标价应在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凡属招标文件的原因造成报价口径范围不一致的,应调整投标人报价,但因投标人自身失误造成多算、少算、漏算的,不得调整。
4.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按招标文件确定的各部分的权重,进行分值汇总,得出各投标单位的总分,最终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总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国有资金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除服务类招标项目外,由评标委员会推选1名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若出现并列的,则以商务标得分高者排列在前;商务标得分也相同时,以商务报价低的排列在前;若商务报价也相同,以资信得分高者排列在前;若资信得分也相同,则以抽签方式产生。
(四)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起草,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认可,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
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推荐得分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
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
3.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
4.询标澄清纪要;
5.中标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
6.其他建议。
(五)确定中标人
1.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行政监管部门监督下,按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客观分析、评价,向招标人提出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2.中标候选人确定后须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3.公示期结束后,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国有资金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除服务类招标项目外,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应重新招标。
4.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及推荐的中标方案,确定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
三、评标办法
根据项目类型,招标人可选择总价下浮率法、综合评分法。
总价下浮率法
1.适用范围:普通房建、市政、交通、水利、土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园林绿化等工程预算审核价在500万元以内的工程项目和所有土石方工程项目。
2.操作方法:业主在招标文件中附预算审核书,不设资信分,不做技术标,资质符合者全部入围。确需做技术方案的,由中标单位组织编制,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论证,并由中标单位作出技术承诺。
预算由具有资质的机构编制,以预算审核价(土石方工程为最高限价)作为招标控制价,在招标文件中向投标人明确并附预算审核清单(土石方工程还需提供勘察报告)。有效报价区间根据行业性质、项目类别、预算定额的平均成本和赢利水平等综合因素测算。
土石方工程最高限价的确定:预算价200万元以下的土石方工程按预算价(或预算审核价)下浮20%作为最高限价。预算价200万元以上的土石方工程由市交管办、发改局、财政局、行政监督部门和项目业主联合协商确定。
3.下浮幅度范围:详见附件一。
4.开标定标程序:在形式审查通过的基础上进入开标程序。在行政监管部门的现场监管下,招标人在开标时,从有效的报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两个下浮费率,再由投标人代表从有效的报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两个下浮费率,四个下浮费率平均成一个基准下浮费率。报价下浮费率等于或最接近基准下浮费率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接近基准下浮率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接近幅度相同的情况下,下浮率高(报价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下浮率低(报价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出现下浮费率相同时,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以报价下浮费率等于或高于基准下浮率中标的,中标合同价=预算审核价×(1-报价下浮费率);以报价下浮率低于基准下浮率中标的,中标合同价=预算审核价×(1-基准下浮费率)。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清单报价,每项清单单价可以和投标总价实行同比例下浮,也可以在投标项目规定的有效报价区间内进行自主报价。每项清单单价与投标总价实行同比例下浮的,允许因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清单合价与按报价下浮率计算的投标总价有合理的偏差,并按报价下浮率计算投标总价。报价下浮率相同的,按商务报价相同处理。当清单合价与投标总价存在偏差时,按清单合价签订施工合同。在有效报价区间内进行自主报价的,每项清单单价的下浮比例不得超出规定的有效报价区间,且清单合价和下浮率与投标总价和下浮率必须相一致,否则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以报价下浮费率高于基准下浮费率(报价低于基准价)中标的,中标合同价按基准下浮费率下浮后,合同价中的每项清单单价也必须按投标时中标人的投标下浮率与基准下浮费率的差额实行同比例下浮,如同比例下浮后有的清单单价超出规定的有效报价区间的,予以认可。
(二)综合评分法
1.综合评分法一
(1)适用范围:预算审核价在500万元以上的三类普通房建、市政、水利、交通(上级主管部门有专门规定的交通项目除外)、土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园林绿化等项目。
(2)操作方法:资信分权重0%-5%;商务标权重95%-100%;
评标总分=资信分得分×资信分权重+商务标得分×商务标权重
资信分设置标准详见附件二
(3)开标定标程序:在符合性审查通过的基础上进入开标程序。先开资信标,再开商务标,商务标得分计算方法业主可选择总价下浮率计分办法和工程量清单招标计分办法其中的一种方法,采用总价下浮率计分的以预算审核价为最高限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计分的最高限价设定按以下规定执行,即在预算审核价的基础上,房屋建筑类下浮不少于8%,单独安装工程不少于8%,装修装饰不少于10%,水利工程不少于8%,市政不少于10%,交通大中修不少于8%,交通新建改建项目不少于10%,园林绿化不少于15%,最高限价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情况特殊的由市交管办、监察、发改、财政、审计、行政监督部门、业主七家联合协商确定。原则上不做技术标,确需做技术标的,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交管办备案后实行技术符合通过制。不做技术标的中标后由中标单位组织编写技术方案,业主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论证。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具体计分办法详见附件三。
2.综合评分法二
(1)适用范围:预算审核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三类房建、市政、水利、交通(上级主管部门有专门规定的交通项目除外)、土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园林绿化等项目。
(2)操作方法:资信分权重0%-8%;商务标权重92%-100%;技术标不计分,实行符合通过制。
评标总分=资信分得分×资信分权重+商务标得分×商务标权重
(3)开标定标程序:在符合性审查通过的基础上进入开标程序。先开资信标,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资信评审计分并公布;再开技术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依次进行技术标评审(技术标评审方法详见附件四),技术标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商务标的评审;最后开商务标,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标计分办法评审各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商务标得分计算方法业主可选择总价下浮率计分办法和工程量清单招标计分办法其中的一种方法,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计分的最高限价设定按“综合评分法一”中规定的办法执行。具体计分办法详见附件三。
3.综合评分法三
(1)适用范围:适用于按工程类别和特点对有特殊要求的特类、一类和二类及有特殊技术、性能或工艺要求的专项工程等项目。
(2)操作方法:资信分权重0%-10%;技术标权重0%-20%;商务标权重70%-100%。
评标总分=资信标得分×资信分权重+技术标得分×技术标权重+商务标得分×商务标权重
(3)开标定标程序:符合性审查通过的基础上进入开标程序。先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依次进行资信标和技术标评审并计分,再进行商务标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按照附件三中的工程量清单招标计分办法进行评审计分。
四、本办法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建政办函〔2013〕70号《建德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