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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部门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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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部门分工的通知

 

辽政办发〔2016〕40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工作,更好发挥部门优势,经省政府同意,对相关部门分工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辽宁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及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负责统筹协调PPP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机制体制;强化PPP项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规划、审核、储备等工作,并适时发布和组织推介;对各市政府PPP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等。


  二、省财政厅负责与财政部沟通协调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物有所值评价、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政府采购监管等工作;落实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有关奖补政策;对PPP项目涉及的财政补贴实行预算管理等。


  三、推广运用PPP模式对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各负其责,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加快推进规范的PPP项目落地。省政府将对PPP模式推广运用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