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对山东省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建立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的意见》(发改法规〔2015〕787号)要求,我省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建立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鲁发改重点〔2016〕268号),组织对各级各部门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汇总,清理后保留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81件,现将拟订的目录予以公示。
如对保留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采取书信、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省发展改革委重点项目处、省政府法制办备案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16年6月6日至2016年7月5日。
联系电话:省发展改革委0531-86191775 省政府法制办0531-86132970
电子邮件:省发展改革委sdfgwzdc@163.com 省政府法制办wrg1997@163.com
通讯地址: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省发改委重点项目处; 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省政府法制办备案处;
邮政编码:250011。(请采用EMS邮寄)
附件:山东省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