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修订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闽交建〔2016〕86号
各设区市(区)交通局(委)、重点办,沿海各港口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省高指、公路局、港航局、运管局、交通质监局、交通造价站: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工作机制,经研究,组织对《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了局部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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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doc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