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投标管理配套制度的通知
善发改〔2016〕539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我县招投标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发改委、省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浙发改法规【2016】48号)及省发改委、省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浙发改法规【2016】527号)文件精神,现对县公管办2012年以来出台的涉及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修改和整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1、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简易交易方式实施办法(试行)
2、调整政府投资工程监理项目招标评标办法的意见
3、建设工程项目评标专家抽取办法
4、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5、评标专家评标劳务报酬标准
6、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退付时间的调整
7、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指导意见
嘉善县发展和改革局
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25日
善发改〔2016〕53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配套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