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专门化目录的通知
津财基〔2016〕77号
各区财政局、各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城市道路管理部门: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4〕19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财综〔2016〕10号)要求,我们制定了《2017年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专门化目录(交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7年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专门化目录(交通)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