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2017年人力社保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专门化目录的通知
津财社〔2016〕38号
各区县财政局、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财综〔2016〕10号)要求,我们制定了《2017年人力社保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专门化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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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市人力社保局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