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
津建筑〔2016〕664号
市建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
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诚实守信,完善行业诚信奖惩机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信息归集和信用等级测试评定的实际情况,市建委制定了《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