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探矿权招标拍卖与挂牌出让有关文书(参照范本)的通知
闽国土资综〔2003〕207号
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
为规范和推进探矿权招标拍卖与挂牌出让工作,现将探矿权招标拍卖与挂牌出让有关文书(参照范本)印发给你们,请参照试行。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探矿权有偿出让公告
(参考范本)
受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委托,现就××××探矿权有偿出让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简述勘查区地理位置、经纬度坐标,勘查区面积、勘查矿种。同时还应简述该区以住地质工作程度、主要成果和开发利用现状。
二、竞卖方式:拍卖或挂牌出让。
三、竟卖起价:××万元。
四、竞卖时间地点: 年 月 日 点在×××××××
五、报名时间地点: 年 月 日至 月 日 时,报名地点:××××。
六、竞买资格:凡具相应投资能力,在我国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或中国公民)均可申请竞买。
七、拍卖(挂牌)出让文件及具体事宜,请迳向××××国土资源局联系。联系电话: 联系人:
×××探矿权拍卖(挂牌)须知
(参考范本)
受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委托,现就××××探矿权拍卖(挂牌)出让须知公告如下:
一、勘查区范围:××××探矿权位于福建省××市××县(市、区)××乡(镇)境内,勘查区面积 平方公里,勘查矿种为XX矿,勘查区范围由下列拐点坐标组成的区块单元。
序号 经度 纬度
二、勘查区基本情况:简述该区块单元交通位置、区位条件,以住地质工作程度、主要成果和开发利用情况及矿业权设置情况(同时应另附勘查区地质简况)。
三、竞卖规则:
竞卖规则:以公开竞卖方式进行现场拍卖;最高应价为竞得者。
采用挂牌方式竞价出让,最高报价为竞得者,如果挂牌出让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仍有多家竞价,组织者可根据需要转入现场拍卖)
竞卖起价: 万元。
竞投保证金: 万元。
增价幅度:每次报价的增价幅度不低于 万元的整数倍(含1倍)。
四、现场踏勘方式:
五、竞买申请:
竞买资格:凡具相应投资能力,在我国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中国公民)均可报名参加竞买。
报名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日 时止。
报名地点:
申请材料:①竞买申请书
②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③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④授权书及被授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⑤资金(资产)证明文件(批准的资产负债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验报告);
⑥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竞买保证金: 万元
资格审查:竞买人持相应申请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接受资格预审,经认可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由拍卖(挂牌)机构签发竞买登记表,发放竞买号。
六、有关约定:
1竞得者应在“拍卖(挂牌)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在指定账户缴清经确认的探矿权竞买价款,逾期未交清的,出让方依法收回该探矿权,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竞得人违约责任的权利。
2中标人预交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作探矿权价款,未中标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终止后的3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3竞得人应在30内持拍卖(挂牌)出让合同及探矿权价款支付凭证,按照《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程序,向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申办勘查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出让方有权收回探矿权,已缴纳的探矿权竞买价款不予退回。
4按照《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矿产资源勘查必须由有相应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承担,竞得人若无相应的资质,应委托有资质的勘查单位施工,竞得人不得自行进行勘查活动,不得有以采代探等变相的采矿行为。
5勘查活动中,涉及地面附着物等赔偿及与当地村民协调等事宜,均由受让方与当事人另行协商解决,出让方及其有关部门予以配合。
6竞得人取得勘查许可证后,享有依法勘查、依法转让和优先取得采矿权或申请探矿权延续、探矿权保留等权益,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有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责任和义务。
7竞得人取得勘查许可证后,必须按照《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依法勘查,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前,不得实施采矿行为。如发生违法勘查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得人不因其探矿权有偿取得,而获有任何特权。
8出让方确保有偿出让的勘查区范围矿业权无争议,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建设需要,需要提前收回或调整勘查区范围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并对探矿权人予以合理、适当的补偿。
9出让方提供的勘查区有关找矿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出让方对其不作任何承诺。
10其他特殊约定的条款(如探矿权出让期限、最低投入等)。
×××××××探矿权拍卖(挂牌)出让合同
(参照范本)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福建省矿业权招标拍卖与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受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委托,于 月日 在××××采用拍卖(挂牌)的方式,出让××××探矿权。经确认,××××为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探矿权,位于福建省 县(市、区) 乡(镇),勘查区面积 km2,勘查矿种为 矿,出让的探矿权范围由下列拐点坐标组成的区块单元:
序号 经度 纬度
二、经拍卖(挂牌)竞价,×××探矿权出让竞买价款为: 万元。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价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逾期未交清的,甲方依法收回该探矿权,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三、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60日内,持本合同及探矿权价款支付凭证,按照《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和程序,向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申办勘查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有权收回探矿权,已缴纳的探矿权价款不予退还。
四、乙方承诺遵守《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依法勘查,如发生违法勘查行为,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乙方在勘查活动中,涉及地面附着物等赔偿及与当地村民协调等事宜,均由乙方与当事人协商解决,甲方予以配合。
六、乙方享有依法勘查、依法转让和优先取得采矿权或依法申请探矿权延续、探矿权保留等权益,甲方有维护探矿权人合法权益的责任和义务。
七、甲方确保有偿出让的勘查区范围矿业权无争议,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建设需要,需要收回或调整勘查区范围,应当依法定程序办理,并对乙方给予合理、适当的补偿。
八、其他特殊约定的条款(勘查年限、勘查最低投入等)。
九、本合同由省国土资源厅委托甲方与乙方签订。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省国土资源厅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根据需要,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并与本合同享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探矿权拍卖(挂牌)出让竞买登记表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授权人 | 联系电话 | ||
总资产 | 固定资产 万元,流动资产 万元 | ||
经营范围 | |||
附 件 | 1.企事业法人证书 4.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2.法人代表证明文件 5.缴纳竞买保证金凭证 3.财务能力证明文件 | ||
单 位 申 请 意 见 | 在认真研究×××探矿权拍卖(挂牌)出让有关文件,并对勘查作业区进行现场踏勘后,我单位申请参加×××探矿权竞买活动,承诺遵守×××探矿权拍卖(挂牌)出让须知有关条款,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勘查风险。 我单位授权×××参加该探矿权拍卖(挂牌)出让活动。
单位公章: 法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出让 机构 审查 意见 | 经审查,××××单位符合××××探矿权拍卖(挂牌)竞买资格,同意参加竞买活动,竞买号为 号。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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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矿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
顺序号 | |
竞买单位 | 签章 |
竞买号 | |
竞买报价 | |
提交报价时间 | |
法人或委托人 | 签名签章 |
挂牌人 审查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