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立暂行办法》的通知
冀建法[2004]495号
各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公用局、园林局)、房管局:
《河北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立暂行办法》已经2004年9月17日厅第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04年12月1日起执行。
附件:河北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立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