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我省公路水运工程招标评标专家库的通知
甘交建[2009]46号
各市、州交通局,厅属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省公路工程评标专家库管理,进一步提高评标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对我省公路水运工程招标评标专家库进行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对公路水运工程评标专家库调整分为两部分:一是对现有公路水运工程评标专家库进行调整;二是增补新的评标专家。专家库调整和增补工作按照《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01]300号)执行。
二、关于调整工作。对现有招标评标专家库中专家进行评价,认为不宜再担任评标专家的提出调整意见,并填写《公路水运工程评标专家调整意见表》(见附件1)。现有招标评标专家库专家名单详见我厅甘交建〔2006〕121号文件。
1、对评标专家库中本单位(或本地区)的专家提出调整意见。不宜再担任评标专家的条件有:已调离公路水运行业的;年龄超过65岁;职务调整,难以保证评标时间的;因身体原因难以继续参加评标工作的。
2、对评标专家库中非本单位(或非本地区)专家提出调整意见。不宜再担任评标专家的条件有:在本单位(或本地区)项目评标中,一年内两次被邀请但拒绝参加评标活动的;无正当理由,承诺参加但未参加评标活动或中途退出的;评标期间私下接触投标人的;收受投标人好处的;违反保密规定,泄露评标情况的;存在评标不公正行为的;未按要求提交评标报告的。
三、关于增补工作。请按照《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入选专家库条件,新推荐5名公路水运工程评标专家,并填写《公路水运工程评标专家申请表》(附件2)。要推荐政治素质好,为人正派,熟悉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能够胜任评标工作的同志。厅将对新推荐的专家进行培训和资格审查。
四、现有评标专家库中继续保留专家的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发生变化的,请按照附件《公路水运工程评标专家申请表》格式对相应内容进行更新,并报厅建管处。
五、上述有关材料请于6月20日前报厅建管处。联系人:汉斌刚,电话:0931-8485119,传真:0931-8480792。评标专家库调整完成后,厅将对评标专家进行培训和考核。
附件:1、公路水运工程评标专家调整意见表
2、公路水运工程评标专家申请表
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