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企业简介
网站介绍
企业文化
企业优势
企业资质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会员服务
办理流程
服务内容
协议下载
付款指导
网站公告
政策法规
网站公告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级部门下放行政审批事权和优化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政策法规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级部门下放行政审批事权和优化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泉洛政文〔2010〕108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4月16日全区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全区简政放权、简政强区、简政强镇工作,增强基层发展活力,搞活区域经济,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服务能力,推动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研究,现将直接下放到乡镇(街道)的5个区级部门6项行政审批事权项目和16个部门优化的63项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其中1个项目简化1项材料,1个项目充实进驻人员,3个项目调整审批方式,58个项目压缩时限325个工作日,10个项目梳理成即办件)予以公布,自2010年8月1日起实施。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区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行政审批事权下放的业务指导和后续监管工作,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权要及时组织乡镇(街道)相关承接部门业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并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和操作规程,明确技术指标和管理规范,防止出现脱节和权力滥用,确保事权下放工作顺利进行。

2、各乡镇(街道)要主动做好与区级有关部门的衔接工作,进一步明确承接机构、人员,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实施细则,抓紧抓好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3、各级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健全事权下放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下放的行政审批事权公开、透明、规范运作。

4、区级各部门要按照“严格依法、高效便民、积极稳妥”的原则,继续对本单位的所有审批服务项目进行科学分析,掌握流程办理的规律,在确保质量和符合法规的前提下,以“环节最少、时限最短”为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对本单位的所有审批服务项目进行优化。

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附件:1.区级部门下放行政审批事权目录

2.洛江区行政审批事项优化情况表

 

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