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渝财采购〔2011〕17号
市级各部门和单位、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
为了规范采购人的分散采购行为,加强对分散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11-2012年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渝财采购〔2011〕2号)及其他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重庆市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重庆市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管理暂行规定
2.(单位)分散采购采购公告(模板)
3.(单位)分散采购采购结果公告(模板)
4.政府采购网分散采购公告操作手则
二O一一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