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泉港区财政性投资项目勘察设计监理预选承包商库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泉港公管办〔2012〕3号
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山腰盐场,区直有关单位、石化产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投资总公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石化工业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为了规范泉港区财政性投资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名录库的入库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和《泉港区财政性投资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
泉港区财政性投资项目勘察设计监理预选承包商库管理实施细则
为了规范泉港区财政性投资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名录库(以下简称“名录库”)的入库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和《泉港区财政性投资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及工程监理的确定实行预选承包商制度。单项勘察、设计、监理费用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勘察设计监理服务采购,可以实行公开招标,如不公开招标的,应限定在承包商名录库中进行招标。对应急或特殊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服务采购,建设单位应将有关工程信息、服务采购方式提交区政府研究,经确认批准后参照本实施细则实行。
二、区公管办根据需要在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入库申请公告,集中受理新的勘察设计监理机构的入库申请,按照本细则的规定,以及资格准入、滚动管理、企业自愿加入的原则,审查和确定预选勘察设计监理机构名单。共分勘察、设计(规划设计和工程设计)和监理三大类,分别提出入库申请。
三、申请加入名录库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的法人企业;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或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3.具有相应数量从业人员;
4.监理单位必须是泉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项目预选监理承包商名录库的单位。
5.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注册登记的投标人(简称“省外企业”),必须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
四、申请加入预选名录库应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相片、印鉴和签名。
2.法人公章印鉴、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机构代码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企业有关人员(省外企业为法人单位派驻分支机构人员)信息。
4.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相片;技术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工作人员岗位证书。
5.勘察设计监理服务合同。
申报资料统一用A4纸按照顺序装订,并加盖企业公章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印章,复印件关键内容必须清晰、可辨,盖章或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属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核对,核对后原件退回。
五、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在区公管办发布入库申请公告前1年内有下述行为的,不予受理入库申请:
1.发生较大的勘察设计监理质量责任事故;
2.超越本单位资质或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项目的;
3.中标后因非不可抗力放弃中标的;
4.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5.有其他不应入库行为的。
六、在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申请入库后有第五条所列行为或以下行为的,给予清出预选承包商库处理,并在清出库后2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入库:
1.在本行政区域内1年内被建设单位投诉2次及以上的,且经查属实的;
2.在本行政区域内所承揽勘察设计监理服务质量较差,1年内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2次及以上的;
3.1年内因勘察设计监理质量问题,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累计达30万元或工程累计停工达2个月以上的。
七、优选勘察设计监理企业进入名录库程序如下:
1.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简称“交易网”)发布受理入库申请公告。
2.勘察设计监理企业在交易网上申报并向区公管办提交书面申请。
3.区公管办在截止受理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并提出初选名单。
4.区公管办将初选名单在交易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被投诉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本文件规定条件的,不予列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
5.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分别列入预选勘察设计监理名录库。
八、优选预选承包商库原则:
1.较高资质与综合资质予以优先考虑。
2.方便服务就近企业予以优先考虑。
3.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在泉港区有服务业绩,同时受到建设单位好评的予以优先考虑。
4.各专业库实行满足服务需要总量控制。
九、对已入库的企业实行年度核查制度,即每年年底集中对已入库的企业进行年度核查,企业按要求报送相关的资料。经核查,区公管办对经核查入库情况发生变化的事项进行公告并进行变更。
十、工程招标项目必须在完成立项审批手续后,招标人才能进入确定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程序。
勘察设计监理应从报名合格单位相应名录库内随机摇取产生。
十一、随机抽取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的程序:
1.招标人在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发布招标信息。通过手机信息系统向相应专业名录库内单位发出信息,包括资质条件、委托编制的内容、编制工作完成时限、服务费用确定方法、工程规模等有关内容。抽取时间距信息发布时间至少1个工作日。
2.在信息规定的抽取时间前,各专业名录库中拟参加随机抽取的勘察设计监理单位通过交易网报名。
3.招标人对在抽取时间前报名申请的勘察设计监理单位通过密码函打出。
4. 招标人在开标会议室当众抽取与经评审合格有效的投标人相同数量的号码球,招标人进行公开随机抽取3个号码。第一次抽取投标人的编号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次抽取投标人的编号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次抽取投标人的编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5.服务合同价的确定对勘察、设计、监理费用实行合理价中标,招标人必须在招标信息中明确中标价的计算方法,中标价按国家收费标准下降一定幅度(设定为K),下降K幅度作为签订勘察、设计、监理合同服务费用依据。K的抽取如下:
(一)工程勘察类K=25%+1%M;
(二)规划设计类K=20%+1%M;
(三)工程设计类K=20%+1%M;
(四)工程监理类K=10%+1%M。
M为待抽取系数,取值0≤M≤10的整数。
6.招标人打开密码函,核对后签字确认。
7.招标人将随机抽取的中标结果进行公示。
8.招标人向经公示无异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情形,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9.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5个工作日内按照示范文本签订相应的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报公管办备案。
10. 若发布随机抽取信息后,合格投标人仅有一家的,招标人可直接指定其为中标人;若提出申请合格投标人多于一家的,招标人应按本规定程序确定中标人;当无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或承包商名录库内无相应资质的单位时,招标人可不受承包商名录库限制直接采用询价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择优选择一家符合条件的单位承揽业务。
十二、本实施细则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
附件:1.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2. 企业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情况
3. 印鉴及签名登记表
4. 岗位人员花名册
5. 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