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黔府办发〔2013〕2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24日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组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12〕67号)精神,撤销贵州省成套设备局(贵州省政府采购中心),设立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参公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制定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全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及综合监管。
(三)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研究制定全省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和制度,编制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
(四)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诚信体系。
(五)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各个环节实施监督。
(六)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资质、资格进行核验。
(七)负责调研、规划、指导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建设,负责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有关信息发布工作。
(八)负责受理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信访及投诉,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负责全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考评工作。
(十)完成省委、省政府及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内设5个正处级机构:
(一)综合处。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信访、政务公开、财务及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和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全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人员的考评工作。
(二)法规信息处。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负责拟订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作规范和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综合调查及分析,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统计并监督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的业务数据,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负责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及维护;指导和规划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建设,发布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信息;承担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市场监管处。
负责联系有关部门督促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对进入全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项目登记备案、交易活动中评审专家抽取及具体工作、交易结果公示等进行监管;负责监督和指导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的核验工作,并对核验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协调处理有关部门或市场主体对市场准入资质管理方面的政策咨询事宜。
(四)诚信建设管理处。
负责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收集诚信信息,建立诚信档案;制定管理规则,促进诚信交易;运用诚信信息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业务管理工作;利用诚信体系建设管理成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的动态管理工作。
(五)监督检查处。
负责对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活动全过程综合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执法专项检查,受理投诉和质疑,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事业编制40名(含工勤人员3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处级领导职数1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