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渝财采购〔2013〕22号
市级各部门、各集采单位、社会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现场的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重庆市政府采购集中交易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我局制定了《重庆市政府采购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陈友平,电话:67575385
附件:重庆市政府采购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重庆市财政局
201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