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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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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

 

玉政办发〔2013〕8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扩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范围和数量,提高配置效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玉县委办〔2012〕91号)精神,参照《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是我县确定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项目的主要依据。凡列入《目录》的项目进行市场化配置的,均应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对尚未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要求各监管(主管)部门督促其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二、定期更新补充《目录》项目内容。各项目监管(主管)部门要及时对照《目录》,分析梳理所辖公共资源管理和配置情况,对符合市场化配置条件的公共资源项目要“成熟一项,推动一项,进场一项”,并报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部门定期补充至《目录》。

 

三、严格执行《目录》项目交易纪律。凡列入《目录》的项目应进行市场化配置而未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或部分交易流程环节留在原部门单位进行的,均属场外交易,县政府将该项目视作违规处理,监察部门要对该项目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各部门单位公共资源交易权、监督权履行情况列入县政府对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四、《目录》自发文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玉政办发〔2013〕84号(公布名录通知).doc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