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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部审批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实行电子化申报的通知
政策法规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部审批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实行电子化申报的通知

 

粤建许〔2013〕146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各有关企业: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增加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网上申报和审批系统试点地区的通知》(建办市〔2013〕3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网上申报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和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3年12月2日起,凡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和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新申请、升级、增项和重新核定事项,实行网上电子化申报,企业只须提交系统自动生成的企业资质资格申请表,不须提交其他纸质附件材料。住房城乡建设部新系统软件可在jsb.justonetech.com 网站上获得,由企业自行下载安装并通过该软件完成申报。


  二、我厅“三库一平台”系统将与住房城乡建设部新系统进行对接。在目前对接过渡期间,企业申报上述申请事项须在住房城乡建设部新系统和我厅“三库一平台”系统同时申报。企业在我厅“三库一平台”系统申报时,申报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的只需提交申请表,不须提交纸质附件材料;申报工程监理企业甲级(综合)资质的,按目前我厅电子化申报方式进行。


  三、申报工程监理企业甲级(综合)资质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延续的,在我厅与住房城乡建设部新系统对接完成前,仍按目前申报方式进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