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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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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

 

仙财〔2014〕7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鲤城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节约政府采购资金,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现对政府采购工作作出以下规定:

 

一、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对本单位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项目,实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按单位的部门预算程序同时编制采购预算(含预算调整)。各单位应按照《仙游县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和《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仙游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试行〉的通知》编实编细政府采购预算。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任何政府采购活动都必须严格控制在采购预算范围内,不得进行无预算或超预算采购。采购人一次性录入全年政府采购预算报财政局对口业务股室审核(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采购预算的年中可调整采购预算),无预算或超预算不能申报政府采购计划(采购网系统将无法通过)。

 

二、做好政府采购计划编制。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各品目预算额的总和)作为制定政府采购计划的执行数。采购计划具体内容包括政府采购项目、品目、基本配置、数量、预算金额、资金来源和购置时间等信息(见附表)。若单位采购计划发生变化需进行调整的,应报财政局对口业务股室、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送采购办作为采购申报的依据。

 

三、加强政府采购预算价管理,严格控制采购预算价。

采购单位在采购申报前必须组成询价小组进行询价。采购人须由分管领导、经办人员等至少3人组成询价小组进行询价,并以询价结果作为采购的最高限价。购买20万元以上的货物或服务,在采购申报时须提供有关询价材料作为附件。

 

四、加强政府采购验收工作。

政府采购验收工作可根据采购规模分为以下两种方法:一是对较简单、小型的项目由采购单位自行验收;二是对较复杂、大型的项目,由采购单位聘请专家或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验收。

 

五、规范网上竞价采购。

    实行网上竞价采购的项目,单项金额在5—20万元之间,应采用网上竞价采购,超过限额的,须采用其他采购方式。一年内网上竞价采购同类货物采购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万元,不得化整为零采用网上竞价。网上竞价采购由原来提供一个品牌扩展为提供三个及以上品牌(控购汽车项目除外),采购单位如要指定品牌,须在同一最高限价前提下选定3个(含3个)以上的功(性)能相近品牌为网上竞价对象,并根据所要采购货物的共性技术、功能提出技术需求(必须是共性的技术配置),拟采购货物必须采用厂家标准配置,采购单位向采购办报送采购申报表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作为附件:拟采购货物在其国内网站近期公布的品牌、标准型号、规格、主要技术指标、参考价格、网址、时间等。符合采购需求的潜在供应商通过仙游招投标中心网站进行竞价,供应商提交的报价必须低于公告最高限价3﹪(不含)以上,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在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有效的前提下,投标报价最低者中标(报价相同的,以报价时间优先者中标)。

采购单位对所报送的材料负责,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对招标文件严格把关,防止采购单位设定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本规定自2014年4月1日起公布执行,此前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同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年度政府采购计划表

 

       仙游县财政局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