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中介机构确定方式和工作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公管办,市直各有关部门,市交易中心,各中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选取行为,优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切实维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利,结合前一阶段广泛征求项目单位、中介机构和投标人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建议,经研究,现就调整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确定方式和工作程序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介机构的选取范围
(一)市本级、明山区、平山区、溪湖区、南芬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和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水利、交通、房屋和市政工程等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二)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政府采购项目;
(三)四城区及高新区的政府采购项目;
(四)市、区两级国有(集体)产权交易采用公开竞价或招标的交易项目;
(五)市、区两级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用招标、拍卖的交易项目;
(六)市、区两级矿业权出让、转让采用招标、拍卖的交易项目;
(七)市、区两级人民法院涉讼资产处置的交易项目;
(八)城区范围内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采购项目。
二、调整后的中介机构确定方式
除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介机构外,统一采取由项目单位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库中随机抽取、选一备一的方式确定中介机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现场全程监督,交易中心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以及现场见证。不再采用网上竞价、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中介机构。
三、中介机构抽取程序
项目单位是中介机构抽取的责任主体,必须在项目通过备案和进场受理后,方可抽取,具体程序是:
(一)项目单位接到交易中心正式受理书面通知后,从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并填写《中介机构抽取申请表》,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额度、中介机构类别、资质等级等内容;
(二)项目单位持《中介机构抽取申请表》到市公管办驻交易中心窗口办理审核手续,审核后持已受理的《中介机构抽取申请表》到交易中心业务处预约抽取时间和场地,项目单位按照预约的时间和场地通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纪检机构到现场监督,交易中心通知市公管办抽取中介机构的项目、时间和地点;
(三)正式抽取中介机构前10分钟,由市公管办监督人员在中介机构库专用计算机上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打开中介机构库后交项目单位,项目单位按照市公管办审核通过的中介机构抽取的类别、资质等级和回避等要求,在公管办工作人员指导和现场监督人员监督下对中介机构库中的预选中介机构进行筛选,确定该项目中介机构抽取范围;
(四)项目单位在已确定的抽取范围内,随机抽取两家中介机构并打印,经现场监督人员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现场通过扬声电话按抽取的先后顺序,向第一家中介机构发出当选通知,同时介绍项目的基本情况和有关要求,若第一家中介机构放弃当选,再向第二家中介机构发出当选通知,若第二家中介机构仍放弃当选,则重新抽取,直至确定当选中介机构为止。
(五)中介机构抽取后,项目单位填写《交易项目中介机构委托备案表》报市公管办备案,市公管办备案后将《中选通知书》交项目单位,由项目单位通知中介机构领取《中选通知书》,同时告知交易中心。
(六)中介机构收到《中选通知书》2个工作日内,由交易中心组织项目单位和中介机构,在市公管办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在交易中心现场签订代理合同,合同应当载明具体委托权限和范围、履约期限、履约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双方签订的合同于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介机构分别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管办备案。备案情况作为对中介机构的考核内容之一。
四、有关要求
(一)抽取中介机构结果一经产生,项目单位不得拒绝使用抽出的中介机构。中介机构拒绝提供服务的,项目单位应向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部门或法定监管部门举报;
(二)中介服务费由项目单位同中介机构按国家有关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协商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标准取费的20%;
(三)中介机构抽取申请审核工作和时间、场地预约工作,市公管办和交易中心实行限时工作制,即来即办;
(四)中介机构拟发布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交易信息须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中介机构将已确认的交易信息报市公管办备案后,在法定媒体和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并对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交易中心拟发布的公开招标(出让、转让)公告、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中标(成交、出让、转让结果)公告等交易信息须报市公管办审核备案后,在法定媒体和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并对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五)中介机构代理的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以及区级政府采购项目在未实现电子化评标前,实行纸质评标;
(六)区级政府采购项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本级财政部门履行合同管理和履约验收职责。
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