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招标局关于部分通用设备实行网上商城采购的通知
蚌招标〔2014〕128号
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区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缩短采购周期,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根据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平台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起对计算机等十三类通用设备在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网(www.bbztb.cn)实行网上商城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商城
网上商城,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入围产品,并由入围产品生产厂家或其指定唯一供货商对其所供产品的品牌、型号、价格、参数等在网上进行维护,采购人在品目范围内选择适用产品并进行网上竞价采购的政府采购模式。
二、网上商城品目
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显示设备、台式一体机、扫描仪、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投影仪、电子白板、多功能一体机、打印设备、空调机等十三类通用设备。网上商城品目以后根据工作需要将适时调整。
三、网上商城采购限额标准
采购金额在50万(不含50万)元以下的上述十三类通用设备均通过网上商城采购;采购金额超过50万元以上的上述十三类通用设备为了形成批量采购规模,按《蚌埠市政府采购货物类批量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蚌政办〔2014〕13号)执行,每季度集中一次,采取公开招标等方式实施采购。
四、网上商城供应商
凡取得“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会员库”相关“子库”会员资格的生产厂家及经销商在向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壹万元网上商城交易诚信保证金并提交网上商城供应商服务承诺后,即成为网上商城相应产品供应商。网上商城供应商征集随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会员库”-“子库”建库、扩库工作一并进行。网上商城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
五、网上商城采购方式
采购人的政府采购申请经市、区财政局审批资金来源后,登陆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商城,按以下方式进行:
1、单品牌竞价。采购预算在5万元以下的产品采用单品牌竞价。采购人在网上商城的商品库中直接选择单一品牌产品,在网上商城发起竞价,能够提供采购人所需产品的入围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均可参与竞价,3家以上供应商参与竞价为有效竞价。如一次竞价不成功可重新发起竞价,再次竞价需有1家(含1家)以上供应商参与竞价。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前提下最低价成交,双方签订合同。此方式采购人每月仅限一次。
2、多品牌竞价。采购预算在5万(含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产品采用多品牌竞价。采购人根据需求在网上商城的商品库中选择同一价格档次(价格相差100元以内)或根据参数菜单选项组成的同一配置的3个以上品牌产品,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在网上商城发起竞价,1家供应商只能就1个代理品牌参与竞价,3个以上不同品牌参与竞价为有效竞价。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报价,竞价结束后,市政府采购中心依据政府采购市场监测价格对报价最低的第一候选价格进行评估,并反馈采购人。采购人及时对成交结果进行确认,并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3.多品牌竞价信息公告。由采购人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采购信息并组织网上竞价。采购信息自动推送到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告期满后网上商城供应商方可实施竞价。
4.供应商网上竞价。符合条件的网上商城供应商均可响应采购人发起的单品牌竞价和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多品牌竞价,对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提供符合使用要求的产品及服务进行网上竞价,竞价时限为3个小时。网上商城产品价格信息为最高限价,采购人在网上商城发起竞价,以获得更优惠的价格,成交价格不得高于最高限价。针对多品牌竞价,在符合采购需求(包含标准服务)的前提下,(隶属于不同企业(集团公司)的)3个以上不同品牌参与竞价的为有效竞价,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参与报价的品牌不足3个,市政府采购中心延长1个竞价周期,延长竞价周期后,参与报价品牌有2个的,采购人可以在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中按低价成交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参与报价品牌只有1家的,此项目废标,由市政府采购中心重新组织竞价。
5.履约评价。从网上商城采购的设备到货验收或委托蚌埠市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采购人在线填写验收报告。对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购人在线记录故障报修时间和故障排除时间,并及时对生产厂家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等履约内容在线记录。市招标采购管理局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备案,并对采购各方当事人的采购行为进行评价,以强化网上商城采购管理。
六、监督检查
1.市政府采购中心应严格按照网上商城管理办法履行职责,依法采购。加强网上商城供应商及产品的市场调研、价格监控、履约检查工作。一旦发现供应商违反网上商城的有关要求及承诺,应进行处罚并及时报监管部门备案。网上商城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或其他经办人进行商业贿赂,一经发现,取消其网上商城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市财政局、招标采购管理局对网上商城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规范网上商城采购行为。
3.采购人不得在采购过程中提出任何有倾向性的要求,不得向网上商城供应商提出超出合同范围的不合理要求。采购人无故不签订合同或不履行采购合同,按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理。
4.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网上商城采购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
附件:网上商城供应商服务承诺
2014年8月12日
附件
网上商城采购供应商服务承诺
网上商城采购供应商应自觉遵守《蚌埠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蚌政办〔2013〕45号)的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积极参与网上商城采购平台的商品维护和网上竞价,并向市政府采购中心签订书面承诺,履行下列服务标准。
一、生产企业
1.台式计算机、显示设备须提供3年原厂全保修服务,便携式计算机须提供1年(含电池)原厂全保修服务。投影仪主机须提供2年质保服务。投影仪灯泡须保修半年或600小时。打印设备、扫描仪、传真机、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速印机等设备须提供1年质保服务。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不包含耗材、消耗性部件、易损件及非正常使用损坏)。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实行包退、包修、包换服务。即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7日内出现故障免费退货,8-15日内出现故障免费修理或更换,整机1年内(在保修期内)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免费更换。
3.提供免费报修服务热线,7*24小时技术响应服务,诊断故障原因,故障无法排除的,维修人员须在24小时内免费上门进行维修服务。
4.在保修期内建立回访制度,每年对采购人不定期进行电话或现场回访。对计算机设备采购量超过100台的采购人,每年进行至少两次的现场巡检并出具设备使用诊断情况报告,统一解决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其他设备根据情况及采购人需求,提供无偿的定期保养检修。诊断情况报告和定期保养检修记录经采购人确认后,由生产厂家报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5.因采购人使用或保管不善造成的设备损失,属有偿保修范围。
6.及时更新维护产品信息(参数、配置、价格等),一季度不得少于一次,并保证网上商城产品为市场主流产品且产品入围价格不高于市场平均价格。
二、经销商
1.提供正规渠道、符合采购需求的设备,负责免费安装调试,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2.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严格按照生产厂家规定的保修条款以及在订单采购中所承诺的服务标准,履行保修服务义务。
3.提供7*24小时技术响应,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后1小时内受理,4小时内专职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免费维修,24小时内排除故障;若维修超过24小时的,与采购人协商,负责提供周转备机,确保采购人正常业务的开展。
4.负责对产品的使用提供免费的现场培训指导,使采购人了解日常维护保养方法、机器主要故障提示及简单故障的排除以及安全使用方面的注意事项。
5.建立回访制度,根据采购人合理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在保修期内,每年至少提供1-2次免费上门清洁、维修保养服务;
设备报废的,协助采购人回收或处置,确保废旧设备妥善处理。
6.因采购人使用或保管不善造成的设备损失,属有偿保修范围。
蚌埠市招标采购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8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