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抽取程序的通知
莆行政管〔2014〕67号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开标工作效率,对进市行政服务中心交易的施工工程项目,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的,可以先抽取20家(合理低价法)或10家(随机抽取法)入围单位后,再查询入围单位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和名录库资格情况。具体条件是:(一)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或随机抽取法的;(二)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多于和等于50家的。
自10月8日起发布的招标文件开标程序相关内容按本通知要求相应修改。
特此通知。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