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住建局关于对余杭区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制度进行调整的通知
余建〔2014〕29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制度,规范招投标活动和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杭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现对我区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制度进行调整。
一、资格审查方式:本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凡使用国有(集体)资金投资或者国有(集体)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原则上全部实行资格后审。
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项目取消投标报名环节,不限制投标人的数量,满足各项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
二、评标办法:依法应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前确定建设工程监理的招标范围、工作内容和所监理项目的工程建安概算,并根据工程建安概算确定评标办法。
1.工程建安概算在3000万元及以下的监理招标采用明确费率后的随机抽签法: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只设置资质上的符合性条件,经评标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标,进入抽签范围,由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2.工程建安概算在3000万元以上、6000万元以下的监理招标采用经设置条件符合性审查后的随机抽签法: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除设置资质上的符合性条件外,还可以设置企业荣誉、总监资格年限、总监类似工程业绩、总监到位率四项条件,经评标委员会审查条件均符合的投标文件视为有效标,进入抽签范围,由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3.工程建安概算在6000万元及以上的监理招标采用技术标评审后的入围抽签法: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合理设置技术标评标细则(包含资信业绩及能力和监理组织、措施、手段两个部分),满分40分,经评标委员会符合性审查通过且技术标得分从高到低顺序前五名的投标人进入抽签范围,由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三、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原余杭区招投标制度、规定与本通知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