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文件的通知
辽财债〔2015〕36号
各市(不含大连)、绥中县、昌图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财政部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11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财政厅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