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基本流程
亳招管〔2015〕9号
局各科室,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药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为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有序、高效、公正运行,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提速增效、规范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我局“建立职责明晰、环节优化、服务便捷、相互监督的工作流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新的《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基本流程》,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统一领导,提高认识
新的《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基本流程》的制定出台,是对过去一年工作运行情况的经验总结,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整改措施的具体落实,是改进作风、提速增效、强化监督、提升水平的制度保障。此项工作的实施按照“局主要负责人总协调,局分管负责人抓业务,各科室、中心、公司负责人抓具办落实”的要求,统一领导,全面推进,严格执行。各单位、科室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确保新工作流程顺利实施并取得明显成效。
二、细化制度,明确职责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基本流程》涉及到的科室、中心、公司,要严格按照工作职责要求和办理时限,尽快制定出每一项工作标准化的内部运转程序及工作制度,明确岗位和具办人员,并及时与中心信息科进行业务对接。各科室、中心、公司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细则,经分管领导同意后,送政务服务科按照服务标准化的相关要求进行统一审核,最后由法规科进行汇总、整理并印制成标准化的工作手册,建立制度完善、职责明晰、管理规范、便捷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新机制。
三、严格把关,规范操作
各科室、中心、公司要严格按照《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基本流程》进行业务操作,任何人不允许擅自变更业务流程和办事时限,需变更的一律提交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对于一些特殊业务,如交易方式的变更、流标后再次交易项目文件的修改、技术复杂性项目的论证、投诉处理等,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要根据项目大小及复杂性进行严格把关、认真研究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具体工作建议,经局分管负责人同意后,由局分管负责人或局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集体研讨、决定,任何个人不能随意单独作出变更、修改意见和决议。参加专题会议的人员组成,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提出初步意见后,务必报请局分管负责人或局主要负责人批准。
四、加强协作,严格追责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是一项系统性工作,为确保工作流程顺利实施,各科室、中心、公司要主动研究自身业务,科学制定落实措施,密切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完成交易活动。各部门负责人在做好内部人员科学分工的同时,尤其要加强人员日常在岗、在位、履职情况的管理,坚决避免办事找不到人、业务电话无人接听等违纪现象的发生。对违规办事、超期办事,影响业务进度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1.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基本流程
2.政府采购项目流程
3.建设工程项目流程
4.产权交易项目流程
201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