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行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工作的通知
塔行办发〔2015〕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巴克图辽塔新区管委会,地区各委、办、局:
实行电子招投标,是建立公正透明市场竞争环境、提高工作效率、遏制腐败行为的重大举措,是招投标工作的发展趋势。按照自治区部署要求,从2015年3月1日起,我区新建建设工程将全面实行电子招投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和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行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大指导力度,强化沟通协作,抓好电子招投标与现行政策及其他有关工作的系统化衔接,及时妥善解决电子招投标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地区发改委负责指导协调工作;地区招标办及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负责各项服务和技术支持工作,确保电子招投标系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
二、抓好前期工作。从2015年1月1日起,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施工许可证均能通过网上办理,各县(市)和有关部门要及时督促相关建设单位抓紧办理,要件不齐全的将无法核发施工许可证。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充分利用现有时间,抓紧做好项目立项(上级批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资金到位证明、建设单位无拖欠款证明、施工图审查批准书等前期资料准备工作,避免在全面实行电子招投标时发生缺件无法申报现象,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三、强化培训督查。地区招标办及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要做好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单位、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单位等业务培训,确保业务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电子招投标系统。监察、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电子招投标办法》等,加大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备案、开评标等重点环节监管力度,确保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证。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