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企业简介
网站介绍
企业文化
企业优势
企业资质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会员服务
办理流程
服务内容
协议下载
付款指导
网站公告
政策法规
网站公告
关于特殊项目申请特邀评标(评审)专家相关事项的通知
政策法规

关于特殊项目申请特邀评标(评审)专家相关事项的通知

 

昆监管办发〔2015〕1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评标(评审)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评审)活动,现就特殊项目申请特邀评标(评审)专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

  2、我市现有专家库无项目评标(评审)专业的,或者项目评标(评审)专业专家人数不够的。

 

  二、申请程序:

  1、招标人(采购人)填写《特邀评审专家申请表》(表格ZJ-05-1)和《特邀评审专家情况表》(表格ZJ-05-2)及相应材料,在评审前4个工作日报至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市级监管项目报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审核;县(区)监管项目报至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审核。

  2、各级监管办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并给予答复;

  3、审核通过的申请,特邀评审专家可直接作为该项目评审专家进入评标。

 

  三、特邀专家资格: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2、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熟练掌握参评专业的理论知识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保密意识,能够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诚恳热心地履行评标工作职责;

  4、自愿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5、无任何违法违纪的不良记录;

  6、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昆监管办发〔2012〕22号文废止。

 

  附表:

          1、《特邀评审专家申请表》(表格ZJ-05-1);

          2、《特邀评审专家情况表》(表格ZJ-05-2)。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