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市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
泰姜政规[2015]73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明确我区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范围,现将《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目录是我区确定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项目的主要依据。凡列入目录范围内的交易事项,应按照要求统一进入区级或镇(街道、区)级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实施交易。
二、目录包含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政府采购交易目录,第二部分是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与工程相关的货物、服务)交易目录,第三部分是土地和矿业权项目交易目录,第四部分是其他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三、目录实行动态调整。重点围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结合我区工作任务、政策变化及交易情况,及时调整修订。
附件: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