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达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达州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水利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试行)》的通知
达市发改委〔2015〕414号
各县(市、区)发改局、水务局、经开区经发局,市级有关部门:
为规范施工招标文件编制,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市发展改革委和市水务局联合制定了《达州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水利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期满自行失效。
附件:《达州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水利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试行)》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达州市水务局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