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萍乡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相关参与方考评细则》的通知
萍建设字〔2015〕84号
各县(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加强对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的评标专家、代理机构和项目监督责任人等的监督管理,保证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科学合理进行,根据《萍乡市专家评标奖惩实施细则》(萍建设字[2009]258号)、《萍乡市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业绩考核和违规处理办法》(萍建设字[2009]259号)等文件规定和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萍乡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相关参与方考评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7月20日
萍乡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相关参与方考评细则
一、考评内容
1、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评标专家考评。考评对象为参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评标的江西省专家库萍乡分库及萍乡市专家库的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考评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态度、业务水平、职业道德、评标质量、表扬奖励等情况(具体内容及标准参见《萍乡市专家评标奖惩实施细则》)。考评标准以百分制计算,考评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95分以上含本数的为合格;95分以下,80分以上的为基本合格;80分以下含本数为不合格)。(详见附件1)
2、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代理机构考评。考评对象为全市范围内参与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的代理机构。考评的内容主要包括:从业人员、经营业绩、市场行为、代理质量状况等情况。考评具体内容及标准参见《萍乡市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业绩考核和违规处理办法》。考评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标准。(详见附件2)
3、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监督责任人考评。考评对象为各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的监督责任人。考评内容包括招投标程序进度情况、招投标现场情况、纠纷投诉情况、资料备案情况、监督责任人履职情况等。(详见附件3)
二、考评方法
考评工作由市建设局组织,市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对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实行单独考评。考评成员包括市相关监督部门、县区招标办负责人,各项目建设单位、代理机构、投标单位、评标专家代表等。各县区建设局参照执行。
三、考评时间及结果应用
考评时间从本细则印发之日起执行,考评结果将作为平时考核纳入年度考核。执行过程中如遇有问题和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市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反馈。联系电话:6325310。
附件:
1. 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评标专家)考评表
2. 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代理机构)考评表
3. 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监督责任人)考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