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关于转发《省住房和丞相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
苏园规[2015]28号
各相关单位:
现转发《省住房放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规字【2015】1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网上备案管理几项具体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15】482号),请遵照执行,并说明如下:
一、《园区规划建设局关于加强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的通知》(苏园规【2013】29号)中的施工合同备案平台调整至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在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上备案的施工合同不再需要提交纸质合同文本。
二、园区保留电子招投标平台中的合同备案系统用于非施工合同备案。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附件1: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2:《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网上备案管理几项具体工作的通知》
二○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