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
明财购〔2015〕99号
市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县(市、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 《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 要求,规范公务机票购买行为,根据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 《 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 (财库 〔 2 沮 4 〕 33 号)、 《 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 (财库 〔 2014 〕 180 号)、福建省财政厅 《 关于实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 》 (闽财购 〔 2015 〕 12 号)等规定,现就我市实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具体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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